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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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专项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
成员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长:小良
副组长:小新、小东、小红
组员:小男、小芬、小杰、小良、小霞
二、实施范围、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的对象为在圩塘中心小学工作的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含聘用制教师)。
发放原则
按照局“总量核定、评估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倾斜”的原则,体现“专项绩效”的特性,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突出对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和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优秀教师的考核奖励。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适当增加班主任岗位专项奖励;其他一线教师,由于学校根据工作量、工作实绩等情况综合考核奖励,不与职称、工龄挂钩、不搞平均分配。
发放办法
基于《常州市圩塘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1月)已将上述发放原则执行其中,故本次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兼顾以上分配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根据区按照教师20xx年基础绩效月份核发本次专项绩效总量为978124元(其中校级领导62158元,根据区拨款数按实发放)。
2.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基本绩效奖励:
(1)满工作量2000元;
(2)师德师风2000元;
(3)安全2000元;
(4)校本培训2000元;
(5)集体荣誉1000元。
3.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1)20xx年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xx年度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教职工个人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
(2)教师20xx年专项绩效系数×20xx年教师专项绩效考核奖励金额=20xx年个人专项绩效考核绩效奖励。
以上2、3三项内容均以区基础绩效中核定的工作月数核算。
4.教师个人20xx年度专项绩效奖励总额=基本绩效奖励+考核绩效奖励
发放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专项绩效奖励:
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行为被查实,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年内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不予发放;正在被审查、调查的,暂缓发放。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及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不予发放。
长病休等不在岗的,不予发放。
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按本人考核后专项绩效奖励的50%计发。
旷工、病事假人员,按相关规定减发(在教职工个人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已做减发处理)。
2.其他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学校制定专项绩效奖励考核方案必须先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再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昌邑市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交流教职工。
三、组织实施
纳入校长职级管理的校长,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在教育办的领导下,由学校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教职工按专任教师、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分类考核。领导干部等非专任教师兼课节数超过学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2/3的,可按专任教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学校考勤、实际授课记录、获奖证书等为依据,主要对工作量、考勤和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评价部分采用多主体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在备、教、批、辅、检测等环节中实际付出的差别,设定学科标准周课时量,具体由学校研定。学校根据教学人员数、班级数和学校正常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岗位工作量。自习辅导、体育训练、文娱活动、考试等其他教学活动的工作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核定。
根据管理、工勤、教辅等非教学人员数和各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核定出各非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在核定岗位工作量时,非教学岗位总工作量占学校所有岗位总工作量的比例:小学不高于9%。
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大体均衡。教职工可根据岗位要求,通过学校安排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兼任多个岗位,合并计算总工作量。
教职工总工作量由学校每周进行统计备案,考核时累计。
教职工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均工作量×30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内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每天扣2分,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0.2分,因公请假和婚、丧、产假等规定假期内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3、业绩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包括育人效果、教学质量、教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考评时要注重教学常规检查,不得简单地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应设立学困生转化、考试合格率、辅导学生获奖等量化指标,同时将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管理、文体活动、培训进修以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方面获奖情况纳入量化范围,突出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贡献,具体打分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二)评价部分(30分)
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评价由学校教职工和考评委员会评分。其中学校教职工评分占40%;考评委员会评分占60%。
专任教师业绩评价由考评委员会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评价综合构成。其中考评委员会评价占5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20%。
兼任教师或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的,参与不同类别的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侧重按比例计算总分。
五、等次确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依据上级规定的绩效考核等次标准确定,严格控制。学校按岗位分类考核,非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违反潍坊师德投诉30项必查内容规定,被投诉查实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教职工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旷工累计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经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教职工受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行为受到潍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3、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五)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六、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不再单独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50%的人员可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育教学业绩评定赋分可参考绩效考核成绩。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要求教职工对自己采取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客观地检查各项评价指标的达到程度,按照学校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二)量化核算:考评委员会根据学校提供的授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教职工获奖证书原件等,参照量化考核方案进行核算计分,计算出量化指标的得分。
(三)民主评价:组织考评委员会评价,教研组评价,学生、家长评价,教职工评价。各种评价填写相应评价表,并由考评委员会进行汇总计分。
(四)综合评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考评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备案:对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时间一般根据上级的安排进行。
八、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指导意见”制订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通过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过上述程序进行,学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学校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7—13人组成,成员可由学校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一线专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要在本学校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绩效考核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县公立学校编内人员
2.县待入编教师
3.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二、考核办法
我县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与《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大致相同,是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不做重复考核,直接运用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分档奖励。
三、分配办法
1.县财政按每学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奖励性绩效经费,县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拨到学校,学校按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发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3800元。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均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县优秀人数控制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4.新招聘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级、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5.减少人员按学年度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6.根据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执行时间
按学年度发放,从2020年9月起执行。
五、其他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县电化教育馆等执行中小学工资制度的县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一、考核对象:
团西二小现任具体学科教学岗位的专业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
每年的春学期开始至当年的秋学期结束。
三、考核细则:
(一)业务素质(10%)
本科学历记6分,专科记4分,中师记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课题和论文)的“学科带头人”省、市、县级分别记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记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的减半记分。当年新增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另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计划的制订与总结(5%)
每学期计划总结各记2.5分,各类学科计划、小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学期分别计算,对应学期计划或总结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20%
集体备课计8分,每学期4分。材料不符合学校统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0.1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个案备课计12分,每学期6分。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备课材料质量较差被点名通报的-0.4分/次,备课节次不足的-0.2分/课时,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四)上课25%
为他人代岗但实际未到岗的-0.5分/次,代岗而未按时到岗、上课不备课或备课与上课明显不符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0.4分/例,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教导处课表上课的-0.2分/例,上课迟到、拒绝学生听课、因教师责任造成的学生上课不全且无严重后果的(有严重后果的另外处罚)、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电话-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听课被评为差课的-0.5分/次,总扣分不超过10分
(五)作业与辅导20%
作业辅导每学期各记10分,布置学生书面完成的作业有连续未批阅或错批的-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作业质量较差或批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0.2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六)考查与评价4%
每学期考查各记2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期末学情调研或考查任务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的、统一阅卷中积分错误或错批的-0.1分/例,考核学期内分数扣完为止。
(七)学习教研16%
教师参与集中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记0.1分/周,学习无详实记录的减半记分;参与教研组集中活动记0.2分/周,学习无记录的减半记分,不参加活动不得分。
四、考核办法
积分从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为优秀级,后十名为合格级,其余为良好级。每级奖金相差250元。
老师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
二、制定方案的原则
1、在教师中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主人翁精神,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的思想。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工作情况,实行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分配制度。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
3、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适当考虑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现实。既要充
4、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对象
接受校长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见习期教师拿基础奖金1000元,待聘、试聘、拒聘的教师不拿绩效工资。
四、校内绩效工资的来源
教育局每月下拨的700元奖金,400元的考核奖和学校自筹的'部分150元。(共1250元全校教师平均数)
五、校内绩效工资的构成
1、师德奖
2、全勤奖
3、教育教学奖
4、安全、管理奖
六、发放办法及有关规定
1、师德奖:250元。根据月考核细则发放。
2、全勤奖:200元。根据月考核细则发放。
3、教育教学奖:300元。根据月考核细则发放。
4、安全、管理奖:250元。根据月考核细则发放。
七、附加津贴:
1、教师奖金最低保障线每月200元。
2、教师未达到标准工作量:
①工作量未达到学校标准工作量的90%,因个人原因(工作能力、工作状态、身体状况、个人特长等)造成,按教师应得的绩效工资90%发给;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②工作量未达到学校标准工作量的80%,因个人原因(工作能力、工作状态、身体状况、个人特长等)造成,按教师应得的绩效工资80%发给;
③因个人原因(工作能力、工作状态、身体状况、个人特长等)造成无法胜任课堂教学的,按教师应得的绩效工资60%发给。
(备注:学校标准课时量:语、数、英学科为18节,综合学科为20节。)
2、班主任:按班级人数发放,每月每生1元,当月发放。(班主任休息超过10天,不足20天,发50%,超过20天,不发津贴。)
3、跟班教师:每月20元。(超过10天,不足20天,发50%班主任津贴,超过20天,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
4、市名教师每月补贴150元。
市学科骨干、区名师每月补贴120元。
区学科骨干教师每月补贴100元。
校学科骨干教师每月补贴50元。
(以上几项按任期终结称号自行解除)
区教坛新秀根据奖项分别为50元、40元、30元。
校鹤苑杯比武,获鹤苑教坛之星称号每月10元。
(以上发放期限为一年)
5、各年级、各学科津贴:
六年级语文教师每月补贴60元。
三、四、五年级语文教师每月补贴45元。
一、二年级语文教师每月补贴35元。
六年级英语教师每月补贴50元。
三、四、五年级英语教师每月补贴40元。
六年级数学教师每月补贴40元。
三、四、五年级数学教师每月补贴30元。
一、二年级数学教师每月补贴25元。
音、体、美、常、思、信息、书法、综合实践学科教师每月补贴20元。以上数学教师的补贴以任教一个班级为准,任教二个班级的再加二分之一,任教三个班级的加一倍。
注:每位教师核定的实际课时工作量与核定的标准工作量相比,超一课时每月补贴25元。学校所有教师根据学校教导处安排,有义务承担分配的代课任务,代课津贴每节5元。连续代课一星期以上(含一星期)每节6元。
6、体育教师带队训练每日8元。
7、岗位津贴:
(1)局管干部按局规定。
(2)工会主席依据校副级。
(3)中层正职每月100元,副职80元。
(4)教务、出纳、教研组长、网管员每月30元。
(5)人事、档案、保管、电教员、实验员、书法、体育负责教师、办公室负责人每月20元。
(6)团支部书记每月10元。
注:以上岗位津贴于学期结束发放,专职人员不享受。
八、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评议考核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2.每月考核,以平时随机抽查为主,不作具体考评。
具体负责平时考评人员:
出勤:xx
师德:xx
教育教学:xx
安全管理:xx
注:绩效工资考核奖金以一年11个月发放,暑假一个月不作考核发放局下拨的奖金(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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