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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2025/11/06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篇1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以达到对心理危机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目的,特制定本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是指对处在心理危机下的个人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能安全度过危机,尽快恢复社会功能。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由心理卫生委员、学生干部、学生辅导员及学院心理辅导员、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分工负责,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总负责。

(二)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的对象

1.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2.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3.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4、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5.其他经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班干部、辅导员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

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辅导员和心理委员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心理委员应发动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学生。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辅导员应给予及时的心理指导,并做好咨询记录,并及时向学院心理辅导员反馈情况。对问题严重的学生需及时转介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专业心理咨询教师对学生进行咨询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治疗建议。

(二)讯息报告

学生如出现心理危机情况,心理委员应立即向学生辅导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报告,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立即向学校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报告,职能部门主管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酌情向学校分管领导及时汇报。

(三)即时监护

学院、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

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学院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对没有监护能力或不配合学校的家长,学院应对学生强制采取治疗措施或派人将学生遣送回家,并视情况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

(五)进行阻控

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物,学院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

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学院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

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辅导员及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

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联系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联系校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

事故处理结束后,学院心理辅导员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三、实施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上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篇2

一、引言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我校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

以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首要任务,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权利,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预防为主,及早发现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及早发现和识别潜在的心理危机。

协同合作,快速反应

学校各部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社会资源应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心理危机事件。一旦发生危机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干预。

科学规范,专业有效

遵循心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进行科学规范的心理危机干预,确保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德育处主任、教导处处主任、校医、心理教师、各年级组长

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制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统筹安排心理危机干预资源,监督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实施情况。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组长:德育处主任

成员:心理教师、各年级组长、班主任、校医

职责:具体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包括对心理危机学生进行评估、制定干预方案、组织实施干预措施、跟踪干预效果等。

心理危机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教导处处主任

成员:各学科教师、后勤人员

职责:在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需求,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四、心理危机的预防与预警

心理健康教育

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应对能力。

开展心理健康主题班会、讲座、心理咨询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心理危机排查

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关注重点人群,如学习困难、家庭变故、人际关系不良、遭受重大挫折等学生的心理状况。

心理危机预警

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指标体系,如情绪异常、行为异常、言语异常等。

当学生出现心理危机预警信号时,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报告。

五、心理危机的干预与处理

心理危机干预分级

一级干预:针对一般心理问题学生,由班主任、心理教师进行心理辅导和支持。

二级干预:针对严重心理问题学生,由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进行评估和制定干预方案,组织实施干预措施。

三级干预:针对有自杀倾向或已经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立即启动心理危机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紧急干预和救治。

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心理支持:倾听学生的心声,给予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

情绪疏导:帮助学生缓解紧张、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

认知调整: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看待面临的问题,调整不合理的认知。

行为干预:指导学生采取积极有效的行为应对方式,如放松训练、运动等。

家庭支持: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关心和支持学生。

转介治疗:对于需要专业治疗的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六、心理危机的后期跟踪与评估

心理危机干预效果评估

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干预措施和方法。

学生心理康复跟踪

对经历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定期跟踪回访,了解其心理康复情况,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七、附则

本方案由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篇3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简称“三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既有心理健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属性,更有学校管理工作属性。为提升我校学生的心理素养,更好地进行心理危机预防工作,根据《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学校把“三预”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副校长为组长,德育主任、安办主任为副组长,各中队辅导员为成员的“三预”工作责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部门及相应职责,制定学校“三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心理危机报告、心理危机干预等相关工作制度,按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个体情况强化危机管控。

二、科学施策,不断提高干预实效。

“三预”工作以“育人”为根本目的,面向全体学生。坚持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丰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创新方式方法。

(一)选派年轻老师外出学习心理辅导专业知识。对学生进行危机干预要运用专业手段,提高干预的有效性,避免对学生造成新的心理负担和伤害。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室设在德育处内,由余老师兼任日常心理咨询工作。

(二)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自制力不完全的,要实行妥善监护,并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

(三)要确保家庭的知情权,家校合力。动态监管,建立校内外、全方位、零死角的学校“三预”工作网络。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注意专业伦理要求,学生心理问题的处理和干预需取得其监护人知情同意;对当事人信息做到严格保密;超出学校心理健康工作范围时,要及时转介到医疗机构。重视家校合作,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让家长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父母是学生的最重要他们,为了保持并提升学校的教育成果,学校需调动家长的积极性,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外环境。通过班主任与家长的沟通,微信群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学校定期开展家长学校活动,帮助家长提升自我教养水平,从而进一步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四)开设心育辅导课程。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活动课程、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专题心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常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用积极心态解读、正确处理各种困惑、冲突和矛盾,培养积极心理品质。我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在五、六年级,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课程主题包括认识自我、情绪管理、学习能力提升、人际关系、亲子关系等,用系列精心设计的课程来帮助学生提升自我的心理品质。同时,学校心理咨询室每天下午定时开放,为有需要的同学提供个体心理辅导。对特定团体进行团体心理辅导,例如留守儿童,新生适应不良的群体。

(五)加强学科整合渗透。学校大力倡导学科教师应结合本学科特点,尊重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在学科教学中挖掘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并在教学过程加以落实。班主任要以主题班会、微班会等形式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班级日常管理和班集体建设中。学校德育处不定期安排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班会,督促并鼓励开展该项工作。

(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疏导心理健康。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需要依靠各项活动,我校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精心组织实施丰富多彩的校内外文体活动、读书活动、校园心理剧、专题演讲及社会实践活动,举办心理健康手抄报、黑板报,增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体验性,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经常性和实效性。

(七)利用校园文化,加强环境育人。好的校园文化有利于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我校的走廊及操场上随处可见的挂画、宣传画、主题标语等,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利用红领巾广播站,通过广播的形式向校内师生宣传心理知识。

三、整合资源,加强保障

学校调动德育和教学部门、少先队等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实施“三预”工作的合力。

(一)学校以兼职心理教师为骨干,德育干部、班主任及少先队干部为主力,学科教师、学校后勤人员、家长委员会为重要力量的学生“三预”工作队伍。

(二)加强对学科教师、班主任、家长以及包括宿舍管理人员等后勤人员的培训,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常识,初步识别学生心理异常现象,了解心理危机的相关知识和程序。

(三)主动与区内心理健康工作搞的好的学校保持联系,心理健康教研活动;与宣河镇卫生院保持业务联系,聘请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参与支持学校“三预”工作。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篇4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我校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5.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2.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按照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七、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有限性。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篇5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

心理危机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为了解决特定问题的'过程中,心理危机、团体或个人危机消除,恢复正常。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件成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心理社区成员等。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整体组织和协调命令。

2、班主任理解信息并通知父母,稳定的类。

3、心理老师现场咨询、干预,避免极端的心理行为。

4、学校医生现场处理可能身体病人和损伤。

5、校园警察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区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后观察及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时,班主任和心理社区成员应当通知主管领导在第一次。

2、主管领导注意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和其他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根据分工迅速扩张的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

1、危机时刻发生,这个决定是非常重要的,所有成员应该绝对服从领导的安排,以避免延迟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和自责,内疚,实现限制的干预。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发现、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处理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各种伤害,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特修订《商务外语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商务外语学院团总支负责紧急救助现场的指挥协调,调配人员、请示主管领导,做出决策。

商务外语学院心理成长辅导室负责心理危机评估及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保卫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学院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院及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校医室及附属医院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当事人转至相关医院住院治疗。

各辅导员负责收集当事人相关资料,以及对当事人的紧急监护,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好危机干预工作。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对象

(一)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个人情感的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如抑郁躁狂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且久治不愈、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五)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或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六)因学习压力大而出现学习困难、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

(七)由于身边同学出现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严重恐慌、焦虑、困扰的学生。

三、预防教育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心理成长辅导室应多方位、多途径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途径、传授心理调适的方法并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心理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以及如何预防及应对心理危机。

(二)各辅导员应针对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等开展教育;应通过学生心理健康社团组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应通过主办主题鲜明的特色班会,帮助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四、早期预警及发现

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评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早期预警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每年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心理危机发现及报告

所有发现者(包括教师、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辅导员、心理咨询人员等)发现心理危机情况时都可以直接报告学生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或心理成长辅导室。不同发现者还应当报告所在部门相关负责人,例如宿舍管理人员和教学楼管理人员应向保卫处或后勤部门报告,辅导员应向学院副书记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向学生处报告。如有严重伤人或自杀情况,还应该及时报警处理。

(三)心理危机评估

心理成长辅导室负责对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危机风险评估。

五、危机应急处置

(一)对于名单进入《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对象库》的学生或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

1.建立支持系统。学生辅导员应该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对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帮助,真心诚意地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学院应动员有心理困难学生的家长、朋友对学生多一些关爱与支持,必要时应要求学生亲人来校陪伴学生。

2.建立干预系统。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为主。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应立即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并建议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3.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学院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应采取保护措施。

4.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可通过学生干部或同宿舍同学了解其心理与行为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学院应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评估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院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告知相关情况,请家长将学生送医疗机构就诊,并视诊断结果决定是否作休学处理。在学院与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学院应加强对该生的特别监护。

(二)紧急救助

一旦出现学生自伤自毁或伤人的紧急突发事件,学生所在学院的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应在第一时间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校医室等部门。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特殊情况下,学院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后期跟踪

(一)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向学校出具学校认可的医院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方可复学。

(二)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应安排班级心理委员或宿舍心理信息员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三)心理成长辅导室要根据学院提供的情况,以预约咨询或随访咨询的形式,对这些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所在的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