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老地方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篇1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XX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XX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XX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篇2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会、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
二、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
1、召开一场座谈会。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2、开展一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组织一场约谈活动。对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量排在前十名的经营者,举办一场集体约谈会,并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4、组织一次12315进乡村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6、开展一次有奖竞答。通过移动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
7、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报道工商部门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车载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指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召开一次通报会。根据市消委会对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的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选好地点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各自在辖区设立分会场,举办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
10、组织一次销毁活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办案单位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销假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微信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图片上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篇3
又是一年“3·15”,社会目光再次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由于监管措施的不断强化,我们的的确确能够感受到近年来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维权措施的日益完善。但随着居民消费领域逐渐拓展、消费方式日趋多样,一些消费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也开始出现,如何让权益保护跟得上消费者的脚步,该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在释放消费需求、提振消费能力的大环境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已不仅是事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个别现象”,如不断其根基,势必会因“劣币驱逐良币”而危害整个消费市场的运行。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让消费权益保护从线下延伸至线上,依附而生的共享消费、移动支付、互联网理财、个人跨境消费等新兴消费模式走进我们的生活,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发挥好政府监管和市场自控的重要作用,在消费的各个环节形成社会合力,维护好消费环境的公平和健康。
维护消费者权益,政府责无旁贷。在消费市场发展日新月异的当下,政府监管的制度和手段都需要与时俱进。除了在立法层面不断细化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高法律法规在不同消费领域的覆盖面和适用度,还应在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的基础上,利用好技术手段强化对网络消费领域的监管,对网络消费欺诈、个人信息泄露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为新兴消费模式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商家与消费者交易过程中,信息优势往往掌握在商家手中,这种“天生”的信息不对称就决定了商家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对于公平交易的重要影响。无论以何种方式获取利润,成功的商家必然注重自身信誉。无论线上线下,都需要商家恪守诚信经营的理念,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注重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是实现自身发展的必然途径,也是维护和谐消费环境的必经之路。
外部环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因素,但消费者才是自身权益的主张者。这就需要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摒弃“钱少不值得”、“怕麻烦”等不良心态。无论何种消费方式,尤其是在体验新兴消费模式带来便利的同时,注重消费证据的存留,一旦遇到侵权行为要敢于、善于利用投诉机制和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才是成熟的“消费者意识”。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 篇4
为了纪念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为了更加深入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维权知识。契合新的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使同学们在新学期迎接更加繁忙的学习生活的同时,也能留心关注身边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特举办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来增强同学们的维权能力。
一、活动主题
新消费·我做主
二、活动目的
1.让当今社会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使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活动的开展也是高校健全体制的体现,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自我素养,以此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4日-3月15日
四、活动主办
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五、活动对象
教育科学学院14、15、16级同学
六、活动安排
(一)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感受法制宣传日,我院将出一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海报,并配合校权益部进行海报展览。
(二)横幅签名。参与者在横幅上进行签名。
(三)举办微课大赛。
(1)具体要求:1-6人为单位,视频5-10分钟,要求画质清晰流畅且上交教学教案。并于3月12日对优秀作品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2)内容:视频围绕主题,宣传消费理念、消费维权等知识。
(3)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院级证书)
二等奖二名(院级证书)
三等奖三名(院级证书)
七、活动流程
1.在各班进行宣传,让每个同学都能够关注身边消费维权知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微课大赛中来。
2.进行微课视频评比,若视频质量较高,则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3.将评选出的获奖名单和优秀的微课视频进行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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