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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星级评比方案

2025/12/18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小学生星级评比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生星级评比方案 篇1

一、评选宗旨

为了充分展示我班学生的精神风貌,加快学生成长成才的步伐,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努力把自己培养成高素质专业技能人才。

二、评选对象

我班全体学生。

三、评选标准

“校园之星”的评选活动每月一次,以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产生一名月之星。班主任需根据条件严格选报并填写申报表,德育办认真审核,如条件不够,宁缺勿滥。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要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在此基础上,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参加班级、学校各兴趣小组,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

(二)爱心之星

充满爱心,关心爱护他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或路人,在物质上、精神上还是学习上,对别人友爱的手从不吝啬。

(三)工作之星

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管理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力,成绩突出,为了集体和同学甘于付出,不求回报。

(四)环保之星

爱护教室及校园环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善于用自己的言行影响他人。

(五)进步之星

学习、生活,守纪,为人处事等方面表现进步特别显著,在班级、学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六)节约之星

节约意识强,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平时能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做到同学之间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有典型事迹,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七)礼仪之星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举止文明,真诚友爱,礼貌待人,尊敬师长,能为班级做事。

(八)体育之星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体育课成绩优秀。得过较好成绩。

四、评选办法及表彰:

(一)德育办定期向各班发放“校园之星”申报表。

(二)班主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选出本班的月之星,申报表(表后可附证明材料),上交德育办。

(三)德育办组织人员对各班所报名单及材料进行严格评选,最终确定“校园月之星”名单。

(四)全校公布,橱窗展示,届时表彰。

建议:各班最好先评选“班级之星”,在此基础上推荐有关人选。

小学生星级评比方案 篇2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小学生星级评比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

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

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

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

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

③仪表整洁端正;

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

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

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

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

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

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小学生星级评比方案 篇4

一、主办单位

xx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了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文化氛围,培养大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号召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我校团委、校学生科协举办“创新之星”评选活动。以此树立典型模范,激发学生科技创新的热情,挖掘和造就科技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一)候选人推荐

1、时间:20xx年3月24日至20xx年4月4日

2、参评范围:各类竞赛(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类)获奖选手

(二)评选阶段

1、时间:20xx年4月7日至20xx年4月14日

2、形式:专家评审

邀请学校里的、权威专家、教授对候选个人和团队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两个最佳团队,十个最佳个人。

(三)编撰事迹

由校科协宣传部对获奖团队及个人统一进行事迹编撰。

形式:

制作电子书刊,链接到校团委网站,校科协网站及特思网站上;

制成宣传册,于表彰大会上进行发放。

(四)表彰大会

1、前期宣传:

制作三个条幅(一条挂在主区南门,一条挂在东区,一条挂在科学会堂里);

制作两张宣传展布(主区,东区各一幅);

制作宣传单(在主区及东区食堂门前发放)。

2、时间:20xx年4月24日

3、地点:科学会堂

4、内容:

主持人对获奖者进行事迹介绍;

获奖者发表获奖感言;

相关领导讲话;

颁奖;

表彰大会后进行新闻整理,将新闻稿发到学校主页上;同时,与校电视台、校广播站联系,进行活动的相关报道。

5、奖励措施:颁发获奖证书,奖杯;获奖选手每人在年终奖评上加3个思测分。

(五)经验交流会

1、时间:20xx年4月28日

2、地点:待定

3、形式:由获奖选手与同学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传授经验。

小学生星级评比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充分挖掘我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学风、系风、校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知行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对象

全体注册的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从思想道德、学习学术、自立自强、社会实践、文体才艺等多方面,挖掘身边的典型,树立身边的榜样。努力提高先进典型在广大学生中的认可度,进一步增强“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培养高尚道德、勤奋学习知识、勇于艰苦创业。

三、评选时间安排

整个评选活动包括宣传动员、推选考察、网络投票、评选审定、表彰奖励、典型推介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5日)

1、各系成立包括系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推选小组,

研究制定本系推荐和初评工作方案。

2、各系进行广泛动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积极发现和挖掘本系的先进学生,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选、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选考察(20xx年1月6日-1月15日)

1、推荐方式可分为他荐和自荐。除了各系组织各班级、宿舍推荐以外,学生也可以直接向系推选小组自荐,在校园网自行下载并填写“知行之星推荐(自荐)表”,上交系推选小组。

2、在此基础上,各系向学校推荐若干名“知行之星”候选人。各系推荐名额为:500人以下推选2人,500—1000人推选3人,1000人以上推选4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系张榜公示。

3、各系确定候选人后,负责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制作宣传栏或宣传展板,为参加学校评选做准备。

4、各系将推荐的“知行之星”候选人评选材料,于1月15日以前上交党委宣传部。

(三)网络投票(2月20日-3月31日)

1、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2、制作专题网页,运用微信、微博平台,公布全校“校园知行之星”评选相关信息及候选人主要事迹。

3、各系宣传发动全体学生参与网络评选投票,其结果将作为最终评选审定的重要依据。

(四)评选审定(4月中上旬)

分别组织辅导员和专家小组评审会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包括学生网络评选、辅导员评选和专家小组评选三种形式,其参评权重依次为:20%、30%、50%。根据排名,最终评定出10名“校园知行之星”。

(五)表彰奖励(4月下旬)

学校召开“知行反思”系列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最终评选出的“校园知行之星”颁奖。

(六)典型推介(5-6月)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挖掘“校园知行之星”的先进事迹,撰写系列通讯,编辑印刷成册;同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橱窗、校园新闻网微信和微博平台等途径广泛宣传。举办“校园知行之星”事迹报告会、座谈会,开展向“校园知行之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艺体育、学术科技、自强自立、专业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

六、报送材料

每个候选学生报送的具体材料应包括:

(一)XX师范学院“校园知行之星”候选人推(自)荐表一份,电子档文件名“xxx(学生姓名)校园知行之星推荐表”。

(二)候选人事迹材料一份(要求:A4纸打印,1500字左右,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电子档文件名“xxx事迹材料”。

(三)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电子档文件名“xxx荣誉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1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证件照”。

(四)近期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为原版JPG格式照片,不小于1MB),电子档文件名“xxx生活照”。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知行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激励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系要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学生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好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小学生星级评比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蓬勃的朝气,积极的精神面貌和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为了让学生发扬个性,展现优秀学生的形象,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营造和谐积极的校园文化氛围,完善校园文化建设。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

2、全面发展,能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3、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

4、在某一方面有特长,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5、能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色,得到广大师生赞。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学生的道德品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劳动素质、艺术素质等几方面进行评价,分别设立以下几类:

1、学习之星

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进取心强,能很好地掌握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勤奋之星、学科之星、进步之星等。

2、文学之星

热爱文学创作与读书,有一定的文学功底,积极参加市级、学校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并获奖,积极向广播站、校内各种杂志投稿,或在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包括写作之星、演讲之星、朗诵之星、阅读之星等。

3、文明友爱之星

尊敬他人、谦虚谨慎、以礼待人、大方得体、忠厚诚信,模范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关心他人,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包括文明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诚信之星、尊师之星、孝顺之星、助人之星、爱班之星、劳动之星等。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过三等奖以上奖励。可包括书法之星、绘画之星、摄影之星、音乐之星、舞蹈之星等。

5、体育之星

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

6、其他

如果对班级班风建设有利,能成为学生认同并学习的榜样的同学也可推荐。

四、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于每月中旬进行评选。

2、层级推荐,逐层选拔:

①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或科任老师推荐等方式,评选出本班的“班级之星”1人,填写好推荐表交给年级组长。

②各年级组长参照评选标准,从各班的“班级之星”中,评选出本年级的“年级之星”,2人。

③年级组长将“年级之星”材料上交德育办,有德育办向全校公示。

五、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校园明星榜”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2、学校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校园之星”在班会课,到各个班级进行演讲,号召大家向“校园之星”学习,鼓励人人都来争当“校园之星”。

3、在德育考评中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注意各层次学生入围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