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冬季保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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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冬季保供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黔南州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供暖季天然气物资储备供应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县今冬明春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保供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我县今冬明春民生天然气用气安全稳定供应,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主要任务
立足资源供应实际,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统筹今冬高峰供气保障工作,规范用气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重点区域、领域用气需求。强化监督管理、跟踪问效,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严格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做好调峰保供应急预案,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责任,切实保障供用气设施安全,严格执行调峰保供应急预案规定的保供、限供次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职能,特成立县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调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
组长:陈照林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开展相应工作。针对我县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协调争取气源、保障供应。指挥我县天然气企业积极釆取应对措施,开展保供应急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我县天然气气源供应有关情况。根据全县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预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徐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朝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指导、监督、落实天然气有序保供工作;掌握天然气供应及需求方面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汇报;执行县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按照县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协调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及时处置相关舆情。
(二)明确责任分工
县发展改革局:掌握全县供用气总体情况,做好县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调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惠水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预案》。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全县供暖季供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监测机制,督促城燃企业落实供气储气能力,指导供气企业制定相应天然气保障应急预案和“压非保民”调峰用户清单,并做好停(限)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供气企业制定停(限)气期间和减压状态下安全用气管理预案,切实做好供暖季期间安全用气的督导检查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落实好全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应急保供预案,指导落实工业企业“压非保民”措施;做好“压非保民”启动时工业用户有关协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我县加气站周边交通和车辆加气秩序。按照领导小组要求,保障供暖季期间天然气运输车辆和天然气、电力等抢险抢修车辆通行保障和协调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争取上级财政资金,负责天然气应急保供有关工作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加强燃气勘探开发、管网建设、储气调峰设施等项目用地保障及临时用地使用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和保障好燃气公交车、出租车加气工作,做好加气秩序维护和应对舆情等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指导、监督排查整治供暖季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供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
县市监局:负责组织对燃气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州生态环境局惠水分局:统筹平衡供暖季期间天然气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改善大气质量。
涟江街道、濛江街道:按照民生用气保障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管辖区域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做好属地保供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相关用户、单位的`疏导和宣传,确保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压非保民”措施落到实处。
县供电局:负责惠水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应急保供预案启动时的电力供应保障等工作,提前做好检修维护,保障供暖季燃气企业电力正常供应。对供电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停电事故。做好严寒等极端天气下应急抢险抢修工作,确保天然气供应企业的电力供应。
县燃气公司:履行天然气供应保障主体责任,自觉服从保供工作组的统一指挥,积极落实工作部署,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做好供暖季民用和非民用天然气需求预测,多方争取和组织气源供应,全力保障用户用气需求。落实供气储气职责,积极推进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制定详细且具操作性的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明确我县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具体措施和非居民天然气用户分层级减限方案企业清单,做好应急响应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落实供暖季天然气保供信息每日报送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响应及时、处置有效。及时研判供应形势,对已发生和预计可能发生的险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和巡查,严格管控各类风险,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管网始终运行在安全压力范围内,满足用户足量可靠安全用气需求。定期巡查、及时维护供气供暖设备设施,储备充足的应急保障物资、装备及经费,做好随时投入抢修抢险工作的准备。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县级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县供暖季天然气调峰保供应急预案启动的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供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成员单位、燃气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预案,精心组织,全力保障民生用气,努力保障重点工业用户生产供气,力争经营性用气企业供暖季不停气。
(二)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启动应急预案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各司其职确保忙中不乱,同时,保持团结协作,以便形成合力,从而有效解决各种困难问题。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有供暖季天然气调峰保障工作不力、不履行天然气购销合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未经允许擅自停气、减气等行为的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究。
燃气冬季保供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燃气市场的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全区燃气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为指导,以《xx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燃气安全、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动我区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健康有序、方便安全的方向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
城区内所有从事燃气经营(包括生产、运输、储存、输配、供应等)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单位、个人及燃气用户。
三、清理对象及内容
(一)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建设燃气工程项目或未取得燃气企业资质(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二)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从事民用或车用液化石油气充装业务;
(三)单位或个人无危险品准运手续和相关证照运输液化石油气(包括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
(四)单位或个人无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业务;
(五)非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线。
四、整顿对象及内容
(一)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存在不安全隐患或设备和设施状况达不到相关规范要求;
(二)燃气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抢险预案不健全,安全消防设施不完备。
(三)燃气企业经销的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计量误差大于规定标准;
(四)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或未接规定粘贴气瓶警示标签和气瓶充装标签;
(五)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储罐等压力容器未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
(六)气源厂及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不得向无证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的方可给予充装;
(七)液化石油气贮罐站及供应站,必须分别持有《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液化石油气供应许可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八)坚持打击不合格或超期未检验钢瓶的充装行为,各液化石油气贮罐站一律不得充装不合格或超期钢瓶;
(九)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超过检验期限或无安全检验标志的液化石油气钢瓶(重瓶);
(十)燃气燃烧器具经营单位销售不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或充有燃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一)液化石油气槽车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证照(危险品运输营运证、押运证、从业资格证等)不全运输液化石油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二)液化石油气钢瓶运输车违章运输;
(十三)液化石油气贮罐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燃气汽车加气站等超越规定项目经营;
(十四)燃气企业专业管理、安全、技术和操作等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未取得岗位证书;
(十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规范和标准安装燃气器具或安装未经检测的燃气燃烧器具。
五、清理整顿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5日至9月15日
(二)清理整顿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
(三)验收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全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xx区政府办主任
xx区建设局局长
成员:xx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xx区安全办主任
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xx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xx区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行业管理站,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成员单位有区建设局、区安全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公安局治安科、区交通局运管处。联系电话:xx,联系人:xx。
为便于社会群众监督,区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xx。
燃气冬季保供方案 篇3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燃气冬季保供方案 篇4
一、依据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及阜阳市天然气供应实际情况,为确保天然气运营安全,保障城区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用气冬季不中断供应,防止因上游气源紧张、突发极寒天气、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造成较大范围天然气供应中断对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由委统一领导,委属有关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和阜城各天然气企业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和“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阜城天然气冬季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供应保障问题;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预警紧急状态。
保供应急领导小组由海阔任组长,姜颍任副组长,委公用事业科、安质科、燃气管理处以及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阜阳华润燃气公司等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各县(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各自天然气冬季保供应急预案。
四、预警级别发布
(一)适用范围
“西气东输”上游气源单位对阜阳市实施天然气减供,日天然气供应量减至应急预案下述规定气量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办法
在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或发生突发事故,引发局部或区域性天然气供应紧张,并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或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必须限供、停供天然气时,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故紧急程度实行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Ⅳ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全市供需缺口3~5%。燃气公司运用应急气源自行调节。
Ⅲ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应急气源的补充仍不能够满足正常供气需要,全市供需缺口达5~10%,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燃气公司按照保供顺序对工业、商业用户采取压减限气措施。
Ⅱ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应急气源的补充仍不能够满足正常供气需要,全市供需缺口达10~20%,并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燃气公司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对于工商业用户根据用气情况、用气规律进行分组,按一定时间轮流限、停供气的原则,实施对车用气进行压减;限制采暖用户(含家庭采暖)用气的应急供气方案;
橙色预警状态下,由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启动橙色应急供气方案,同时,由燃气公司对限、停供气的.用户提前24小时通知,被限、停气的用户应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出现次生事故。
Ⅰ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的紧张状态预警,全市供需缺口超过20%,受极端恶劣天气等因素影响,应急补充LNG气源无法及时到位,气源大幅短缺对全市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燃气公司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含医院、学校、公共交通等);按照工业、车用、商业、采暖(含家庭采暖)、公共服务设施的顺序限(停)气,并采取其他综合紧急措施,缓解或消除Ⅰ级预警状态产生的特别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状态下,应根据用户用气性质、类别按区域和管网情况,通过管网控制阀门划分停气区域,制定区域停供气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红色应急供气方案,并将停气区域信息及时通过媒体发布通告。
五、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的程序
1.当出现需启动应急预案的紧急情况时,由委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公布应急预案预警等级和停(减)供气的具体实施方案;
3.实施限(停)供方案。燃气企业负责落实停(减)气方案,并做好相关停(减)供各类用户的宣传和协调工作,确保城区有序用气及安全用气;
4.恢复供气。领导小组决定解除预警,燃气企业应提前通知用气单位,并与用气单位在恢复供气前做好相关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供气安全隐患后恢复供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天然气应急保供工作关乎民生,关乎经济社会稳定,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应对措施,根据各自职责,保障预案实施。同时,建立重大、紧急情况信息报告制度,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二)科学安排实施。应急预案确定的限(停)供天然气预警一经公布,必须实施到位,委属有关单位、委机关各科室及燃气企业要密切协调,全力执行。天然气用户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自觉服从应急调度。
(三)严格监督管理。限(停)供天然气期间,领导小组要对燃气企业供气情况进行监督核实,对于违规供气或者延长停供时间的,一经查实,将严厉处罚;同时,对擅自开启阀门以及破坏天然气设施的用户行为,将按照相关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工作。要加强应急预案实施的宣传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社会理解,明确实施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配合应急调度。同时,大力提倡应急保供期间天然气用户错峰使用、节约用气。
燃气冬季保供方案 篇5
自今年9月以来,随着“煤改气”环保工作的加速推进,全国天然气需求快速增加,同时受上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集团公司气源紧张,液化天然气价格猛增等影响,全国多地因气源紧张,陆续发生限气、停气现象,天然气保供形势较以往更加复杂,供需矛盾更为严峻。
我市供气形势同样不容乐观,由于今年我市已完成集中“煤改气”锅炉360蒸吨,新增居民用户9.8万户,供气量同比大幅攀升,预计全年增长近20%。今冬明春采暖期预计日均用气量为80万方,其中新增气量37万方,极端天气单日用气量预计将突破95万方。按此计算,整个采暖期(2017年11月-2018年4月)新增气量超过6000万方,虽经多渠道采购和协商,每日仍有15万方供气缺口。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对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保障公共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做好我市今冬明春采暖期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城区、矿区、南郊区、开发区要在大同华润燃气公司和大同煤气化总公司指导下制定保供方案,既要分工负责辖区保供的相关工作,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服从燃气公司的统一调度,保证建城区燃气管网整体平稳运行;其他县(区)要在大同华润燃气公司各县(区)分公司指导下,依据本辖区供气量制定保供方案。各县(区)要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日常监控,进一步摸清市场需求及用气结构,认真梳理保供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每日汇总工作进展;制定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专项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好能源综合保障和运行调节,加强煤、电、气资源的统筹利用,提高本地区能源供应整体保障能力,要对天然气锅炉供暖小区重点监测,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居民温暖过冬。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情况,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组织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履行社会责任。各有关工商业企业和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给民生问题让路,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各管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供气合同,不得随意减供。各燃气企业要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当地县(区)政府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做好能源综合调配。市发改委和各燃气公司负责对接省天然气公司,要积极采取参与资源竞拍以及加大购买液化天然气(LNG)资源等措施,多渠道筹措气源,增加储备气量,努力扩大气源供应量。市煤炭局负责组织全市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做好清洁煤炭的生产和供应。
(四)制定应急预案措施。市经信委负责煤、电、油、运应急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制定全市工业企业“压非保民”预案,指导各企业科学确定非居民用气减停供次序;负责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保供应急期间LNG的储备调运。市政管委会负责指导各县(区)制定供气“压非保民”预案,并督促落实。市公安局负责突出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市交警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市交通局负责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加强对公交车、出租车有序用气的管理,及时开通应急保供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大同华润公司、大同市煤气化总公司、大同普华燃气公司负责天然气气源的应急调度,要按照各自的`供气范围制定冬季供气保障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想和应急准备工作,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扩大。市热力公司负责做好本公司燃气锅炉采暖小区的供热工作。
(五)做好社会稳定管理。市宣传部门负责社会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做好冬供期间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天然气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市政管委会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市质监局负责做好燃气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检测等工作。各城镇燃气企业负责配合当地政府有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六)建立保供监测机制。市发改委负责汇总、分析、传递、协调全市冬供期间天然气供需情况。市政管委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城镇燃气、集中供热工作,并建立应对机制,收集汇总全市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运行情况,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整理报告本行政区域内迎峰度冬保供综合情况。各有关企业负责监测、分析和报告本供气区域内情况。
(七)落实保供服务保障。市、县(区)两级财政要按照《大同市2017年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17】137号)文件精神中对市区范围内采用天然气锅炉、水(地)源热泵进行集中供热的居民小区,可参照“煤改气”“煤改电”补贴标准或集中供热补贴标准对集中供热单位予以气价或电价运行补贴,所要求的补贴资金以及其他保供专项资金落实拨付到位,并监督使用。市国资委负责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保障工作。市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八)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及时消除天然气设施安全隐患。加强主干管网和配套设施维护,加大要害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巡检、巡护力度,确保各类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要加强液化天然气(LNG)运输的安全管理。要完善落实安全制度、管理措施、事故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问题发生。
三、组织领导
决定成立大同市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领导组,对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督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向东同志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根据本辖区的保供方案,当启动天然气Ⅰ、Ⅱ、Ⅲ级预警方案时,报大同市天然气应急保供领导组同意后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供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12月14日起,市发改委建立日报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于12月18日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联系人,并自即日起每日下午3:00前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市发改委汇总有关信息,重大、紧急情况于每日下午4:00前报省发改委和市保供领导组办公室。
(四)落实责任追究。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措施实施期间,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由于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督查室适时对工作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督办问责。
燃气冬季保供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工作,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区冬季燃气应急保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障民生用气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好城区天然气供应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气需求,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标原则
当天然气管道输气中断、上游供气气源限供、冬季用气量巨增等导致天然气供应缺口较大时,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采取分级响应措施,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其次保障重要工商企业和服务业的最低用气,限制一般工商业用户用气,必要时停止工商业用户供气。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冬季燃气应急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城区冬季燃气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实施冬季燃气应急保供工作,及时处理冬季燃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监控预警
根据城区燃气企业对天然气用气形势分析及缺口量测算,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预警信息。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其中:
Ⅰ级:天然气供用缺口达3-5万立方米/天;
Ⅱ级:天然气供用缺口达5-15万立方米/天;
Ⅲ级:天然气供用缺口超过15万立方米/天。
五、应急措施
1、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Ⅰ级预警信息后,供气企业依次对有替代能源采取停供措施。
2、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后,供气企业除继续实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外,依次对可中断或调整生产的工业用户、有替代能源的商业用户采取停供措施、CNG标准站(公汽、出租车加气除外)采取限供措施。
3、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后,供气企业除继续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外,依次对一般工商业用气大户采取限(停)供措施、对有替代能源的燃气采暖用户采取限供措施,必要时启用城区应急储备燃气。
六、应急终止
当气源持续正常稳定供应3天后,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解除预警信息、终止应急措施,并确定信息发布途径。
七、工作要求
1、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限(停)供计划组织实施,各区及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燃气用户应当积极响应应急要求,配备替代能源的天然气用户应自觉服从应急调度。
2、各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及时消除天然气设施安全隐患。加强主干管网和配套设施维护,加大要害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巡检、巡护力度,确保各类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要加强液化天然气(LNG)运输的安全管理。要落实安全制度、管理措施、事故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问题发生。
3、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措施实施期间,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若因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限(停)供期间,各燃气经营企业对每天情况进行监督核实,每3天以简报形式公布一次限(停)供气情况。对擅自开启阀门及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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