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教案
老地方整理的麻风病教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麻风病教案 篇1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经县领导研究,决定于1月27日开展宣传及慰问活动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活动
1.时间:于20xx年1月27日上午8:30。
2.地点:新车站门口。
3.参加活动单位: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
4.活动主题及内容:20xx年的活动主题“xxxx”。内容:强化职责,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密切配合,积极履行职责,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精准关爱、促进麻风受累者社会融合;积极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麻风病。
5.宣传活动准备:县疾控中心负责联系场地、桌椅、布标、宣传物资等宣传准备工作。
二、慰问走访
1.慰问对象:辖区内家庭生活困难的麻风病人,总慰问人数5人,详见附表。
2.时间安排:20xx年1月27日至春节前。
三、慰问资金的筹备
由县疾控中心筹备,统一用麻风病防治专项经费支出,统筹安排发放慰问金300元/人,共5人,合计1500元。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慰问。
麻风病教案 篇2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xx〕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 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1)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教案 篇3
为做好20xx年全市麻风病防治技能技能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xxx
二、全员岗位培训与技术练兵
(一)参加人员
各区县皮防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市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市皮防院及市第二皮防院不参加)公共卫生科和临床相关科室(皮肤科、五官科、神经外科、检验科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疾病控制与诊疗的医务人员。
(二)培训与练兵内容
1.理论知识
麻风病流行病学、预防控制、麻风早期临床表现与治疗、实验室检查、手足眼畸残预防与功能康复等内容。
2.技术练兵
麻风病分类、查体、实验室检查操作、疫情管理。
三、技术比武与竞赛
竞赛内容以理论笔试与实践技能测试为主。市级决赛分为综合理论笔试(100分)和技能操作(100分),如比分相同时增加现场问答确定名次,区县级选拔赛可参照市级决赛设置大赛环节和形式,具体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全员岗位培训与技术练兵结束后,分县级初赛、市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区县级初赛。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参与区县级初赛的人数不少于区县级麻防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
(二)市级决赛。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市级复赛。每个区县选派1支代表队参加市级决赛,每个代表队由5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参赛队员4名(原则上公卫人员1名、临床医师2名、检验技师1名)。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与培训选拔阶段(20xx年8-9月)
各区县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为竞赛目的,按照竞赛内容和有关要求,积极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岗位练兵与技能竞赛,在全系统营造“学业务、比技能、强素质”的浓厚氛围。
各区县要把此次竞赛作为全面学习培训麻风病防治技能的.契机,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细化学习培训的方法、步骤,明确培训的内容和所达到的目标,采取自学、科室集中培训、单位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现场观摩等方式,广泛开展针对性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麻风防治基础理论、实践技能和服务管理水平。
(二)技能竞赛阶段(20xx年10月)
各区县级初赛9月底前完成,市级决赛10月底前完成。
五、奖项设置
市级决赛设团体奖、个人奖。
(一)团体奖
根据团体竞赛总分决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其余为优秀奖。一等奖同时授予“济南市卫健系统建功立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个人奖
根据个人总分排名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一等奖获得者,按程序申报“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授予济南市卫生健康系统“岗位技术标兵”“岗位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竞赛结束后,由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奖单位、个人进行审核公示,并按照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卫健委颁发奖牌、奖励证书,并通报表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卫生健康系统麻风病防治技能大赛组委会,具体负责市级大赛的组织安排。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具体由市皮肤病防治院组织实施。专家委员会由省、市麻风性病防治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大赛命题、问题解答和大赛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整个大赛过程,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大赛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大赛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县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区县级初赛。对未开展初赛,直接组队参加市级决赛的,取消组织工作考评成绩,并予以通报批评。9月30日前各区县将参加市级决赛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2)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三)各区县、各单位要落实参赛相关工作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办赛。
(四)各区县要注意大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在区县级初赛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岗位培训练兵和竞赛等各个环节的比赛资料[竞赛通知、参赛单位、人员名单、人员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相关照片(照片需原版、注明内容)]报送至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麻风病教案 篇4
为了让广大群众都能认识和了解麻风病,及早发现麻风病人,及时治疗,及早康复,消除麻风危害及歧视,关爱麻风患者,保护健康权益。本镇卫生院在“第62个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将开展多种形式麻风病宣传活动。
一、计划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世界麻风病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群众预防麻风病知识,倡导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道德风尚,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认识确保我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5日开展一次公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
三、活动主题
主题:“加速行动、消除麻风危害”
四、工作原则与策略
(一)广泛性宣传教育活动与集中性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大众以宣传普及知识为主。
五、重点宣传对象
流动人口、农村村民和校内外青少年学生。
六、具体措施
悬挂宣传标语,设立麻风病自愿咨询宣传点,设置咨询台,视频播放、出动宣传车,发放各类宣传单,免费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防治知识咨询服务,发放麻风病宣传资料和调查问卷等。
麻风病教案 篇5
2021年1月31日是第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34届“中国麻风节”。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的防治成果,推进“十四五”期间麻风病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关爱麻风病患者,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地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麻风病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救助,保障困难麻风病患者基本生活。根据《规划》,民政部门负责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治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为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麻风病患者积极提供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要以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效,切实解决麻风病患者的民生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线上APP、公众号、网站、短视频等新媒体,大力营造消除麻风病危害的宣传氛围,提高公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认知程度,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同时要加大对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要大力宣传麻风病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
(三)寒冬送暖,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难题。配合卫健部门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实地解决麻风病患者生活困难问题,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结合《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排查和寒冬送暖活动的紧急通知》(梧民函〔2020〕221号)要求,要针对部分困难群众特别是麻风病患者可能面临的缺米缺油、缺衣缺被问题,及时动用救助资金采购必要粮油和御寒衣被,将这些物资及时发放到确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手里。要动员各种力量帮助困难麻风病患者及时化解各种情绪问题和心理负担,解决生活难题,舒缓生活压力,坚决杜绝发生群众受寒挨饿及其他可能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四、相关要求
(一)在开展宣传、慰问、送温暖等活动时,要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方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3号)防控有关规定,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实际,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活动。请填报《开展2021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盖章版)以及附件表格报送至市局社会救助科,联系人:,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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