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村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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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xx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2.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村(区)要提高交通设施、供水保障、环卫工程、市场服务、数字乡村一体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通村率、供水保障率、饮水达标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内至少建一座标准化无障碍公厕,村庄常态保洁,建有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集贸市场,行政村建有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内实现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现乡村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示范村内至少有一家运行正常的益农信息社或农村淘宝网点。(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等)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就业服务一体化。示范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招引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乡村卫生院(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00%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示范乡镇等)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示范乡镇建有体育“三个一”工程(一个1000平方米室内健身中心、1个20xx平方米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示范村建有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敬老院,示范村建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可与残疾人之家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加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各乡镇等)
4.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化。示范乡村(区)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达到线上有看点、点上有亮点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加快农村杆线整治,有效遏制"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有关通讯网络公司,各乡镇等)加快交通沿线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主次干道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按照“六有"标准,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保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等)
(三)聚焦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1.政治引领。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扩面选点建设,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置一个党内政治生活馆,每个村至少选配一名年轻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宿松“好支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2.自治为基。示范乡村(区)要建立村民议事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明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等)
3.法治为本。示范乡村(区)要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不出现重点信访户,配有法律顾问,到20xx年底,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4.德治为先。示范乡村(区)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示范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乡镇,示范村要争创市级文明村庄,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积分制度,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5.智治支撑。示范乡村(区)要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每个自然村监控探头不少于2个,中心村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开展数字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整合数字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主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
六、示范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班子战斗力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村(社区)内无重点信访户,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产业基础较好。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产业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3.资源优势突出。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条件较好,农村环境优美宜居。
(二)申报程序
1.策划申报。除洲头、趾凤两个乡镇外,每个乡镇申报1个行政村作为创建示范村。
2.编制方案。对入选示范创建名单的示范区、乡(镇)以及村(社区),要编制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及子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并按时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审定,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批准,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探索成立资金整合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指导专班,全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村(区)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创建。按照县领导联系乡镇分工建立县领导联系示范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短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县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各示范乡村(区)建设进度,按照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县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示范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30%,并做到应整尽整;各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鸠江区、上交所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示范乡村(区)倾斜;鼓励各乡镇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创建,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示范乡村(区)建设用地,保障用地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信贷资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加大对示范乡村(区)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为示范乡村(区)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单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取得明显创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创建工作进展。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规、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和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四新”主目标和“四化”主抓手,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建、管、养、运、融”五大目标,健全完善“网络覆盖、管养保障、运输服务、制度政策、资金保障、技术标准、群众参与、融合发展、示范引领”九大体系,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带动发展的产业路、管护高效的平安路、服务便民的智慧路、风景优美的生态路,形成支撑交通强国贵州试点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模式,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锦屏新未来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建管养运融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建设实现新进步。有序推进县城至茅坪公路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使比例提升至65%以上,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等大幅提升。
管理达到新水平。“四好农村路”工作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乡镇和村级的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实现“路长制”县乡村三级100%覆盖,管理养护100%纳入村规民约,高质量推进信息化管理,全面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有”(以下简称“五共”)治理格局,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养护取得新成效。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国试点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列养率100%,推行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市场化养护全面推行,养护机械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逐年提升,开发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众稳岗就业成效明显,优良中等路率提升至80%以上。
运营得到新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A级以上,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提高至15%,农村客运公益性进一步凸显,力争快递服务农村地区覆盖率达100%。
融合实现新突破。积极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打造马颈坳至固本、款场至熬市(八受至王家榜段)、乌坡至宰大溪、皇封至摆洞、启蒙至高贤、北门林场至乐安屯、平秋至铺口(敦寨至湖南交界)、卦治电站至三板溪、归朝至高座、平略至潘寨、河口至敖市、瑶里至三望坡和彦洞至新寨等美丽农村路265公里以上。巩固提升S503锦屏至高屯、敦寨至新化、新化至隆里、启蒙至钟灵、平略至河口(平略至文斗段)和里郎桥至弯麻6条美丽农村路共104公里,农业“因路而兴”、农民“因路而富”、乡村“因路而美”,支撑服务“四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更好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置要件办理,积极争取部、省、州项目资金倾斜支持;以“美丽农村路”和品质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八公开”和农村公路信用评价制度,严格项目业主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以安全“消危”为着力点,推进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危旧桥梁改造,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有效提升路网通行安全水平。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防护网络。到2025年,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5公里,新增2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公里以上、危桥改造5座以上,完成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视资金政策情况实施一批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逐步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养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养护作业的检查和考核、养护资金的计量和拨付、养护工作的总结和创新。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信息收集等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制定应急管理预案,鼓励企业参与应急抢险,提升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响应速度,充分借鉴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剑河模式”“凯里模式”成功经验,建立农村公路灾毁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调动市场优质资源,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对窄路基路段因地制宜增加错车道,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公路通行能力。到2025年,养护市场化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农业、能源等资源在农村地区融合,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电商、快递进村,扩大城乡消费和农产品出山进城,将交通运输发展优势转化为农村地区发展新优势,做强路衍经济、枢纽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促进乡村振兴。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补齐农村客运发展短板,建立起“以农村公交为主、定制班车和网约预约车为辅、运邮客货互通”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汲取省级“交邮融合+”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拓展和深化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客货运物流市场的良性发展。到2025年,服务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的“交邮融合+”网络体系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政策体系。着力加强制度政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融合发展、资金保障、绩效考核等政策体系,出台《锦屏县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锦屏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锦屏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巩固提升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到2025年,全面建立“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支持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一般债券等多种方式保障资金供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通组公路1500元/年·公里的标准执行,省州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州县两级按4:6比例筹集且两级合计投入资金不得低于省级投入资金的2倍。地方代养的普通省道养护资金不得低于县道标准,州县两级按2:8比例筹集。探索公路冠名、广告招商、企业领养、社会捐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坚持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燃油补贴等农村客运补贴补助资金。优化燃油税补贴退坡资金等使用效益,着重用于农村客运信息化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到2025年,全面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四好农村路”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构建完备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级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导性文件,持续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六个同步”和“三同时”实施要求,将混凝土硬路肩、排水系统、安保工程、错车道、公路绿化、管理养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因地制宜,结合公路沿线自然景观适当打造农村公路观景台、休息服务区等。通过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学习,开展现场实操培训等形式,提升技术软实力。深度应用“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设进度、督察督办、质量验收、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管理养护”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数据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公路全覆盖的动态检测机制,探索路况数据深度应用,建立完善以路况自动化检测技术为支撑的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农村客货运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到2025年,依托农村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深度整合建设、管理、养护、客运、寄递物流等各类资源,形成以“交通运输+农村新生活”为特色的新农村交通综合服务开放生态平台。(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整合财政、人社、乡村振兴、交通运输等部门资源,采取养护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按每3-5公里开发一个农村公路护路员就业岗位,引导和吸纳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农村公路监督和生产,促进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及建养增效。采取统筹一定比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或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积极稳定护路员队伍。积极宣传和推动将爱路、护路、护安要求纳入基层民主自治“村规民约”自我管理,构建“五共”农村公路工作机制。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农村党员、寨佬、退休职工、群众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农村公路工作监督。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口袋书”“微视频”,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群众院坝会等方式,提高群众岗位匹配度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新增一批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打造创新多元的融合发展体系。以农村公路为纽带,推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特色资源、体育运动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利用我县优势资源,将重要产业区、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旅游景区、传统村落、新农村等连点成线、成环成网,打造不同于省外、有别于省内其他县(市)的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鼓励农村公路和山地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提升通往乡村产业经济节点的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拓展农村公路服务附加值。积极推动农村客运与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发展新模式,打造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寄递物流、供销网点、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农村服务场站,实现“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客货同网”。强化生态保护,依法合理选择公路线位,避免大挖大填,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路域环境。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大旧路材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分类打造“路旅融合”“农特产业”“红色文化”“军屯文化”“生态康养”等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2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全面覆盖的示范引领体系。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县域、乡域、村域示范创建,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县,打造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在示范创建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到2025年,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锦屏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锦屏县“四好农村路”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贯彻落实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农村公路用地保障、生态保护、林地许可、设计审批、用水用电、砂石材料、公路绿化、资金保障、就业岗位开发、联合执法、路产路权、路域环境整治、应急抢险、资金审计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需要,积极提供临时砂石料场、建设用地,加强区域砂石、水泥等材料价格稳控和有效供给,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费用。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四)强化监督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跟踪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氛围营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部署安排,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原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就业优势,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总量不减”“标准不降”“量质双升”的原则,抓牢抓实就业帮扶车间巩固提升,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岗位送到家门口,就业顾家两不误”的目标。一是坚持车间“总量不减”,稳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持续激发就业帮扶车间活力;二是坚持建设“标准不降”,严格执行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努力扩大就业帮扶车间岗位供给量,增加人民群众就地就业机会;三是坚持既要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含脱贫人口的提升和务工收入的稳步增加),更要帮助就业帮扶车间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绥宁县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晨阳同志任组长,唐伯贫、罗兴、唐友柏、刘让文、贺恩森同志任副组长,陈先念、刘本廉、李立成、秦壬娥同志和17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恩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三、建设认定标准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主要包括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形式。
1.开办条件。1.县内外具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和纳税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须依法在本县进行工商登记开工生产。
2.认定标准。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在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并已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以上(含)可认定为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脱贫劳动力建立产品加工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名以上(含)脱贫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认定为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
四、主要内容
1.新建就业帮扶车间。根据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至少建成一家就业帮扶车间的要求,关峡乡三板桥集中安置点、红岩镇红岩村集中安置点、金屋塘镇主溪集中安置点和寨市乡寨市村集中安置点要按照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在9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认定。
2.已建就业帮扶车间。做到三个不少于,一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人数;二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人数;三是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收入“稳中有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的就业人员收入增速不低于本年度该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水平。
3.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xx〕10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20xx〕75号)文件要求落实政策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帮扶车间。
五、考核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两次实地考核,实行“一月双考核、一月双通报”制度。具体按照《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将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组织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专班负责,认真制定自查方案,落实落细考核指标。县发改部门、县人社部门和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开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确保形成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稳就业、促增收、助振兴的有效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就业帮扶车间基本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底子明,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销号制”管理。坚持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问责,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抓好提质增效。各部门和各乡镇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充分发挥好就业帮扶车间就地就近就业优势,确保其成为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4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实现“环境友好型示范区”的试验区创建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为统揽,以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实施农村治污保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村级“六有六无”为载体,以示范村五项工程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环境绿化与基础设施共建的原则,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打造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推进。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以人为本原则。以促进农村社会发展进步,改善农村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帮助和引导农民发挥本地资源优势,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营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科学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环境绿化与基础设施共建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另一方面要注重生态保护和建设,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护饮用水源水质,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要将环境绿化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三、创建内容
1、高标准建设培山村文化广场,新征地2800平方米,计划总投入60万元。广场建设以景观与实用兼具的理念,按要求配备健身器材和相应的文化娱乐设施,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全面达标,综合发挥广场服务和精神文明的主阵地功能。
2、建设培山村公共垃圾处置场。实行户户配备垃圾桶,统一清运垃圾,集中填埋,培山村配备一辆垃圾清运车,确定两位清洁工,负责全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与填埋。
3、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培山农民新村。规划新征地97亩,概算建设投资500万元,计划安置容量为110户。
4、全村13个村民组之间全部修通3.5米水泥路,高标准修建李小湾至张大湾全长3公里的培山农民新村水泥大道。
5、严格稳妥的实施培山村建设规划。切实杜绝村民建房无序散乱状态。全面按照建设规划的引导集中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的规划要求,统一合理布局。村集体统一流转和调整土地,坚决杜绝个人非法占用和买卖。xxxx年开始,培山村新建住宅全部进农民新村规划区。
6、以桂花博览园和牡丹园建设为依托,全面实现无绿化空场地创建目标。倾力配合桂花博览园500亩的二期扩建工程。按期完成500亩的土地流转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新建区整地和花木栽植任务;积极促成牡丹园招商引资上规模。计划在两园内新植桂花等各类花、树20xx0棵,由培山村丹桂飘香园艺合作社具体负责栽植和养护工作。
7、广播电视入户率100%,程控电话入户率100%,行政村通宽带。
8、实行集中供水和井泉供水相结合,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
9、村民集中居住区无“一池三化四清五改”遗漏户。切实推进沼气池建设,户建沼气池达到60%以上,使用率达到100%。
10、污水入池,无污水横流现象。家禽家畜一律圈养。保持农户庭院干净整洁。
11、全面加快实施培山村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已经建成的畜牧兽医站要争取资金完善配套设施,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12、突出特色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按照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布局,立足“红绿”资源特色,依托“桂花博览园”、“牡丹园”品牌,放大红色旅游路沿线核心的优势竞争力,突出旅游服务精品产业开发,围绕食、住、行、游、购、乐,健全服务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产业管理,全面提升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的质量档次,使旅游服务业在三年内成为培山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规划,明确目标,认真落实创建任务。成立镇村两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xxxx年全力以赴,完善生态文明示范村基本条件,全面达到建设标准。首先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创建方案,制定好村庄创建规划,建立上下衔接的规划体系;规划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体现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明确远景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制定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二)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农民广泛参与。要向农民广泛宣传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做好群众的组织宣传工作;制定村庄建设规划、修建村庄道路、绿化村庄、改水改厕、治理环境等,都要组织农民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动农民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三)政策扶持,社会帮建,积极提供创建条件。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资金筹措采取“四个一点”的方式:即争取上级支持一点、地方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确保村级投入不少于5万元。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5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21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试点内容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21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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