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百科 > 优秀方案 > 正文

绩效奖励发放方案

2026/03/16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绩效奖励发放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绩效奖励发放方案 篇1

一、考核宗旨

本办法以督促及改进工作为宗旨,目的是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以作为培训发展的参考。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数限制:

①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

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绩效奖励发放方案 篇2

一、员工绩效考核目的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绩效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员工绩效考核原则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绩效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及方式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月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绩效考核指标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绩效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企业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绩效奖励发放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的通知》(皖政办〔20xx〕7号)、《关于20xx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号)、《关于创新高校院所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全面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与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符合学校办学特点和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从规划、服务建设,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

2.坚持业绩优先、突出贡献,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分级管理、考核发放,简便易行、操作简单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校本部在职在岗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

三、组织实施

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两级管理。

(一)在学校机构与人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指导各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

(二)学校各单位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机关处室和其它教学辅助等单位由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学院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教代会执委或代表、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三)学校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及党建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性奖励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类岗位的教职工履职的薪酬,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随工资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与教职工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对学校的贡献度直接挂钩。其构成包括:奖励性津贴(岗位津贴、教师统筹津贴、课时津贴、管理服务津贴)和调节性津贴(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以及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1)奖励性津贴:指对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之外的业绩进行考核后发放的津贴。

①岗位津贴:指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且满勤后,经考核发放的津贴。

②教师统筹津贴:是指根据教师对学校事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培养学生、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以及专业建设等)而拨付的津贴,由教学院部统筹分配。

③课时津贴:指从事教学的人员完成学校的指令性教学任务后发放的津贴。

④管理服务津贴:指对管理、工勤及实行坐班制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管理服务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而发放的津贴。

(2)调节性津贴

调节性津贴:是指学校统筹并单独拨付的津贴,包括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①自主调节津贴:是指用于二级单位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劳务部分所发放的津贴。

②综合考核津贴:是指对个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二级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后,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的津贴。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③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是指对在管理或业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完成教学任务后所发放的课时津贴。

④空岗兼职人员津贴:是指教学院部的行政岗位和部分实验岗位空缺后,由教师兼职相关工作而对其发放的津贴。

3、单列性奖励:是指用于年终奖、新校区工作补贴、辅导员津贴等发放的奖励部分。单列性奖励经费单独预算,单独发放。

(1)年终奖: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的年终奖励。

(2)新校区工作补贴: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考勤结果,对在少荃湖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发放的补贴。

(3)辅导员津贴:是指对学校专、兼职辅导员带班并经考核后发放的工作津贴。

(二)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性奖励总量

五、有关规定

(一)各类人员岗位的确定,以第五轮全员聘用的合同为准。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任务。

(二)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按所聘主岗类别进行。其中管理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课人员可按主岗和辅岗的核拨系数各占50%计算。兼课人员计算课时津贴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过同类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3(因教学任务需要,经教务处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员,从工资发放的当月起,按所聘岗位的标准预发相应的岗位津贴;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自变动的下个月起按新的标准预发岗位津贴。

(四)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按标准给予奖励。

2.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扣发3个月岗位津贴。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和预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经学校批准进修培训的人员(含培训、访学、攻读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发放基础性绩效。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从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应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挂职人员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探亲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在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执行。对不按照学校规定考勤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或单位,按学校考勤规定扣罚个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

(七)受学校问责、党纪、行政处分的个人或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神经病学研究所、产业实体、附属医院可自行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学校派驻在产业实体的工作人员可自行选择发放途径,选择在学校发放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产业实体领取绩效工资或奖金,且选择后不得随意更改。

(九)经费来源。绩效工资的经费纳入学校财务年度预算。

(十)退休返聘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享受绩效工资。

绩效奖励发放方案 篇4

第一条总则

为表彰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和集体,树立榜样,争做先进,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评选原则及方式

评选原则:"评优评先"的评选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树立典型、激励员工,营造积极进取、锐意争先工作氛围的原则进行。

评选方式:采用绩效数据排名及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绩效数据排名:三地同岗位人员进行大排名,择优奖励。转岗同事,会根据转岗前后数据,进行两次排名,取成绩更佳的名次参与评优。业务数据截取区间为20xx、3月—20xx年11月。

推荐:采取部门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名额不限。

具体评选方式见下文。

第三条评选日程安排

由经理级管理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优评先工作的执行,评选方案透明公开,所有同事均可以进行监督。

第四条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该方案适用于20xx年12月1日前登记在册的员工,但已提交辞职申请员工不在参选的.行列,最终评选奖励人数如下:

第五条评优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能承担额外工作任务;无任何违纪现象,并能主动要求或指导员工遵守纪律;以协作的精神工作,主动协助上级,积极配合同事。

2、工作能力:正确理解工作内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无需上级详细的指示和指导;及时与同事及协作者取得联系,使工作顺利进行;迅速、适当地处理工作的失败及临时追加的任务。

3、工作效率:工作速度快,不耽误工作进度;工作处置得当,长期保持良好的成绩;工作方法合理,时间的利用非常有效。

4、工作成果: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目的或计划要求;工作完成质量高,差错率低;工作总结及汇报真实、及时、准确;工作熟练程度和技能提升较快。

(二)其他条件

(三)已确认奖项

第六条注意事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对当事人给予处罚;

2、评选委员会有权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核查;

3、获奖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4、原则上,个人奖项只能荣获一个,如同时符合多个奖项,选择一个推荐;

5、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数据的收集和验证;

6、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7、所有数据统一口径,以政策研究中心数据分析岗位发送数据为准;

8、全年累计请假超过1个月者不参与评选;

9、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汇中信审中心所有。

第七条相关附件

绩效奖励发放方案 篇5

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及工作成就感,特制订实行本制度,以实现对商务人员的工作量化考核。

一、考核对象:

所有商务人员。

二、考核人员与流程设置: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考评工作由人事部统一安排与监督;考评实施细则由人事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讨论制定。

3、员工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被考核人回避的原则,如考评商务部经理时,本人需回避。

四、考核频率及数据来源:

每月、季、年末召开会议分别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其中考核数据来源由部门经理在会前收集整理,并在会上予以讨论通过;

五、保密原则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每月10日前报销售总(副)经理审核,由人事部核准汇总,最后送总经理批准;考评文件由人事部存档;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考核指标及权重:

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及定性指标二类,本制度列出各指标项并分别给出权重,其中部门经理与员工在内容及方式各有侧重,故在考核的指标及权重上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