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期末语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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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期末语文作文 篇1
读书,的确是慧眼的方法。但,有些华而不实或以为阿谀奉承的书体,大概是麻木人心、虚伪君子罢了。膜拜鲁迅之书,鲁迅那带着尖锐文笔的写作是一种永不枯朽的灵魂,一边真实地揭露社会本象,一边又像预知般直指人的内心黑暗。
《阿Q正传》是一带鲁迅一针见血讽刺的文笔,里面继续着阿Q生平的实际,表面是人物的刻画及事件描写,实质讽刺地揭露了社会底层人物的悲惨命运。
《阿Q正传》的阿Q已经死了,可如今中国社会之上,我还能嗅到阿Q那腐烂不息的气味一直溢满四周!正如鲁迅笔下的阿Q不仅仅单指一个人,而是深远地指明了当代或许现代或许后代都会存在的“阿Q”,有些根深蒂固的东西是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的。
读《阿Q正传》,有些人会不明所以,认为阿Q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是一种不可理喻、是一种不正常的变态行为。然而,人们却没有发现人最丑陋的本质正如人们所称的“变态行为”。不仅仅指旧社会,还有当今社会,一些“变态行为”并不会被消除,反而代代繁衍,人不少突然无意识而暴行的生物,恰恰相反,一边谩骂他人的人也有着应当的社会责任,只有在丑陋的社会当中,才有所谓丑陋的人。阿Q不少一个人丑陋的象征,而是一个社会原本真实的面貌!
读《阿Q正传》,读鲁迅,读当代,读社会,读一本好的书,要用上更多的时间去研思,有些触人所发或影响深远的东西是需要用心挖掘。如韩寒说:好的作家,不骗读者;好的读者,不以作家之名而读书。《阿Q正传》不是四大名著之一,但它是一本不会老化的书,无论是哪一个时代,这是正于面对现实,这是每个人都应该知道的。
读《阿Q正传》,有太多的感触,这并不是叛逆,这仅仅是客观看待。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还是将来,倘若人类依然存在过于黑暗丑陋之心,倘若人类高傲自大加以存在等级关系,倘若社会依然无时无刻存在污浊虚伪的物象……而这些,就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着,因此,才有了长生不死的阿Q。
读书,有时不是只要存储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要学会正视事物的本质去做你真正要做的事。
高一期末语文作文 篇2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古往今来,人们都懂得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都说“世界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的确,只要你用心去发现,用心去体会,就会了解,其实残缺也是一种美。
你知道断臂维纳斯为什么能吸引海内外众多学者的目光,在历经千年沧桑之后依然有那么多人为之倾倒吗?因为她是残缺的。从她那丰腴饱满的躯体,人们感叹于这巧夺天工的杰作;而因她那缺失的双臂,人们浮想出多少曼妙的姿态。正是她的残缺给人以广袤的想象空间,正是她的残缺造就了她的永恒。她的残缺是一种令人叹息的美。
你知道圆明园的残垣断壁为什么能吸引那么多的游者,在百年坎坷之后仍在这废墟前驻足凝视吗?因为它是残缺的。从它那所剩无几的断壁残垣,人们能想象出曾经的它是怎样的辉煌;而那些焦黑的石柱,又在千万炎黄子孙眼中燃起了怎样壮烈的屈辱火焰。面对它,人们不会忘记曾经的摧残;面对它,中华儿女也不会忘记那段屈辱的历史!正是它的残缺提醒了人们那不能忘怀的血债,正是它的残缺使它如此经久不衰。它的残缺是一种悲壮的美。“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面对红颜老去的残缺,李煜看到了亡国的忧思;“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面对故国落寞的残缺,刘禹锡看到了家园不再凄楚;“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面对枝头花落的残缺,李清照看到了心力交瘁的无奈;“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面对沉舟病树的残缺,刘禹锡还看到了欣欣向荣的喜悦。
那么,面对生命中的残缺,你看到了什么呢?是悲观地摇头叹气,黯然神伤?抑或是一鼓作气,探寻残缺中所蕴含的美呢?
还是那句话,“人无完人。”即便你拼了命地努力,也难换来十全十美的人生。既然如此,何不擦亮双眼,去探寻生命中的残缺之美呢?学会去欣赏别人身上残缺的美,学会去接受自己身上残缺的美吧。用那双会欣赏残缺之美的眼睛来观察世界,用那能接受残缺之美的臂膀来拥抱世界,你会发现,并不只有十全十美的人生才会迸出绚烂的火花。
相信我吧,其实,残缺也是一种美!
高一期末语文作文 篇3
夏天的清晨,露珠们转着滴溜溜的眼珠四处张望,我家的鸟儿们起了个大早,叽叽喳喳地唱着美妙的歌曲。我最喜欢的是小欢——一只漂亮的牡丹鹦鹉。它戴着一条金黄色的头巾,围着一条橘红带橄榄色花纹的围脖。披着墨绿色的燕尾服,装饰着黑色的花边,里面配着一件翠绿的小背心。它挂着一副白色的太阳镜,嘴巴红红的,像鱼钩一样弯弯的,尖尖的。一双锋利的小爪子紧紧地抓住栏杆,真是聪明又机灵。
蔷薇在我家花园的篱笆上攀爬,一枝枝盛开的蔷薇花有的淡粉、有的大红,一阵风儿吹过,它们跳起了又欢快又优美的舞蹈。这时阳光渐渐明媚起来,其他各种花也想来凑凑热闹,有像小喇叭似的淡紫色的牵牛花,有一团团雪白的绣球花,有鲜艳夺目的大红色的海棠花,有特爱喝水的桃红色的凤仙花,还有亭亭玉立的粉色的荷花······把整个花园打扮得像个大美女一样。
天气越来越热了,中午的知了不停地大声鸣叫着,好像在拼命地叫着:“热······热······”地面上连只蚂蚁也看不到,它们都躲起来乘凉了吧。
院子里的狗狗藏在树荫下趴着不动,伸着长长的舌头喘着气。连勤劳的小蜜蜂也懒懒地飞着,仿佛飞快了翅膀会着火一样,色彩斑斓的蝴蝶趴在青草上,翅膀微微颤动着,好像累坏了。
这个时候最开心的就是水中的小鱼儿们了。虽然正是午后最热的时候,但是它们却快乐地游来游去,冷不丁儿,还会“噌”地一声蹦出水面,在空中做了个完美的弧线,落入池塘。鱼鳞在灿烂的阳光下闪闪发光,金色的、红色的、白色的、黑色的、蓝花的、银色的,各种各样,形态各异,令人目不暇接。
不愧是缤纷之夏,各种生命在此时极尽辉煌的灿烂,让人不由得感叹这个季节最蓬勃的生命力。夏日将火热的爱洒向大地,将万千色彩凝聚,使整个夏日五彩斑斓!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突然觉得这头顶上的炎炎烈日所带来的闷热一扫而空,心情也由当时的烦躁变得舒畅起来。
高一期末语文作文 篇4
那是个秋天,从散乱的书堆中抬起头来,已是十分按捺不住心中的那种奇怪的感觉。于是我跟随心灵的脚步,来到那个地方。
车轮卷起尘土,车窗外是初黄的旧叶,却掩盖不住眼前的似曾相识——熟悉的声,熟悉的景,此声此景,映入眼帘,传入耳中。黝黑的泥土上已开始出现微黄的落叶,随着朴实无华的泥土一起,被踩出响声。
心里迫切地朝那个地方望去,脚步匆匆,脚下的路却是月的痕。她啊她,终于出现了——我亲爱的老宅。
手指轻轻叩响老墙,发出钢琴般钝厚温柔的声响。记得童年的我,笑声溅湿了你的脸。槐花瓣簌簌落下,天真的我总爱拣起,贴在你那苍老的脸上。轻轻抚过你的脸,它已是坑坑洼洼。右边红木门上的蜡笔痕迹,是老宅对我的宠溺。我环顾四周,光滑的木房梁、吊起的窗根、墙角火炉留下的黑色印迹、深灰的水泥地,以及之前家具留下的淡亮的痕迹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所熟悉的,却又是我所陌生的;似曾相识,却又好久不见;我心里顿时一阵晕眩,想大口出气,却又屏住呼吸。我这是怎么了?他们陪伴我度过了我最美好的七年。他们是触手可及,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来到门前的方坪,曾经刺眼的绿色已不复存在,只剩下灰白的草秆硬硬地贴在地上。上面曾在这我雀跃的身影,我的歌声,我的欢笑,可是他们现在都去哪里了呢? 都去哪里了?
晚上回到家,我意外的没有开灯。暗夜里,秋叶凋零了,伴随着的,使我不断滋生的怀念。明明去看望过了老宅,可为什么内心仍是空虚难耐。喧嚣的车鸣,闪烁的霓虹灯,我们生活在钢筋水泥的丛林。我望向窗外,昏黄的街灯,冷寂的夜空。沉重的夜风,卷起稀落的,有气无力的初秋的蝉鸣。我的家乡,我的老宅,据是我心底深深的怀念,可再也回不去从前。我们丢失了曾经的纯真,来到城市。我们成长,我们茁壮,我们追梦。可在追梦路上,我们是否丢失了最初的念想,最初的`纯真,是否忘记了心底最初的怀念?
家乡,老宅,是微黄旧叶中秋天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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