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医保问题整改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1
根据《贵池区医疗保障局20xx年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医保发﹝20xx﹞14号)要求,20xx年9月13日至18日区医保局会同区卫健委对全区定点民营医院医保服务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11家医保定点民营医院。
二、检查方式
(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提取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医保住院数据,一是筛查出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数据;二是重点筛查脱贫稳定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特困供养人员、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
(二)采取现场核查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医保管理制度、财务账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和医用耗材进销存记录等资料、病历审查、电话(或走访)调查等方式。
三、检查结果
(一)总体情况
被检查的11家民营医院,未发现“三假”(假病人、假病情)问题;通过对在院病人现场走访及出院病人的电话随访,未发现“免费筛查、免费接送、免住院费”等涉嫌诱导住院行为;随机抽取病历进行评审,未发现降低住院标准收治住院病人等现象。
(二)存在问题
1.违规收费。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德精神病医院、秋浦医院。
2.超药品限定条件进行医保支付。如:百信医院、博爱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杏花护理院、东至至德医院、爱尔眼科医院、本草堂中西医结合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秋浦医院。
3.不合理中医诊疗。如:华康医院。
4.不合理检查。如:百信医院、济安中医院、华康医院、东至至德医院、城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处理情况
(一)责令以上存在问题的医院立即开展整改,并在一个月内向区医保局提交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区医保局将适时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二)追回以上医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260.14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内,缴款至贵池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
(三)针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医院,依据《xx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二)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2196.39元的'2倍扩大追款,计124392.78元;针对违规收费问题的医院,依据《xx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第五十三条(三)的规定,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3.75元的5倍扩大追款,计318.75元。两项共计124711.53元。限医院在收到本通知后1个月内,缴款至贵池区财政局指定账户。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2
20xx年x月x日,医保局对我单位住院病历、医保结算审查过程中,发现住院病例、住院结算中出现诊断与用药不符、未根据患者具体病情按需检查等问题。我单位领导高度,立查立改,对医保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改正。后对xx年x月至xx年x月之间病例进行自查。
发现具体问题如下:
1.xx、xx、xx、xx、xx、马xx等8人次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丹参酮ⅡA,此药品限急性冠脉综合征患者,支付不超过14天,诊断与用药不符的'情况,共计药品金额x万元。
2.xx、xx、xx等19人次病例中出现检查项目与诊断不符的情况,均为腹部常规B超,共计金额x万元。
3.xx、xx、xx等12人次普通针刺计费超天数,共计金额x万元,上述共计金额x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整改措施如下:
1.对多收费、错收费所产生的报销费用由单位承担交到医保局。
2.对不规范病例进行查漏补缺。
3.门诊及住院医师认真学习医保政策。
4.在后续工作中自我监察,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病例书写、病例审查、及病例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工作督导和指导工作,把住院收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3
根据《临沂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临政办发﹝20xx﹞17号)和《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横向打擂台、纵向抓攻坚”活动
实施方案》(临医保字﹝20xx﹞13号)等文件精神,为实现我区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医保服务行为,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罗庄区医疗保障局分别于20xx年10月下旬组织局基金监管科、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医保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进行专项检查;11月中旬组织各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辖区医保定点村卫生室进行交叉检查,下旬局相关科室、第三方机构又对交叉检查情况进行复查。现将专项检查、复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专项检查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大部分定点诊所对此次检查比较重视,能够对照检查标准,在短时间内开展自查自纠,不断规范完善医保及诊疗服务行为。但检查中发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定点诊所未按协议管理要求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未设置医保意见箱、张贴投诉电话,未配备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大部分定点诊所未建立完整的药品进销存台账,药品价格未公示,部分药品加价过高。三是部分定点诊所在医保报销系统中,长期采用同一种药品进行刷卡或系统刷卡显示“未知药品”,存在串换药品刷卡现象;大额刷卡未留存患者个人信息,无相应的处方及门诊登记。
(二)定点村卫生室交叉检查及复查情况
通过交叉检查及复查发现,大部分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交叉检查工作比较重视,能够密切配合,成立检查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定点村卫生室进行交叉检查。但在复查中发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交叉检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配合不力,存在消极应付情绪,未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检查报告及检查资料。二是部分街镇医保办、卫生院对辖区定点村卫生室日常监管不力,对卫生室每月报送的居民门诊报销资料(处方、发票)审核把关不严,本次检查问题较多的.街镇有沂堂镇、褚墩镇、黄山镇、册山街道。三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未配备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未设置医保宣传栏、张贴投诉电话。四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门诊登记记录不全、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登记、处方、发票、居民医保报销平台不一致。五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发票报账联无患者本人签字,或由该卫生室工作人员代签字(手印)现象。六是部分定点村卫生室未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私自通过其它渠道采购药品,随意抬高药价。
二、处理意见
(一)对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处理意见
依据《临沂市罗庄区职工医保定点门诊医疗服务协议》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对在专项检查中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进销存台账、串换药品或其它问题较严重的定点诊所(名单见附件1)作出如下处理:
1、约谈该定点诊所法人(负责人),限7日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从即日起暂停该定点诊所职工医保报销业务一个月。期满后向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提交开通申请及整改报告,待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复查合格后按程序予以开通。
(二)对定点村卫生室处理意见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工作管理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对在检查中存在发票报账联无患者本人签字、代签字(手印)及其它问题较严重的定点村卫生室(名单见附件2)作出如下处理:
1、约谈该定点村卫生室法人(负责人),限7日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2、扣除该定点村卫生室10月份报销垫付居民医保费用50%。(扣除金额见附件3)
3、从即日起暂停该定点村卫生室居民医保报销业务一个月。期满后向当地街镇医保办提交开通申请及整改报告,由街镇医保办报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待组织复查合格后按程序予以开通。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医保办、卫生院要各负其责,加强对定点村卫生室的管理,进一步加强报销资金审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居民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各街镇医保办、定点卫生院要组织辖区定点村卫生室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检查标准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确保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各定点诊所(门诊部、小区卫生室)、村卫生室要引以为戒,自律自省,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区医疗保障局相关科室将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定点诊所、村卫生室,将取消医保报销业务,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4
今年4月29日以来,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传达贯彻省、市文件精神,认真宣传学习。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牵头,相关股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与组织协调。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与卫健等部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强联动,互通信息,并邀请卫健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工作推进会,真正形成基金监管合力,有效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我局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工作推进会以及现场检查的方式,督促“两机构一账户”单位认真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对照市局下发的《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和台账。
(一)动员部署,充分准备
1、多轮次召开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以及医共体牵头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
2、及时准确传达省、市局文件精神,让医疗机构认识到,必须要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认识到自查自纠是省、市局给予的一次整顿规范的的良机;认识到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将会面临更严重的处罚。
3、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并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和工作人员也签订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医药机构和人员的医保基金安全责任意识。
(二)明确要求,压实“两机构一账户”单位主体责任。
1、要求经办机构对照市局要求和自身工作规范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一查:基金审核制度有没有漏洞;有没有待遇保障不到位的情况;有没有“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的`问题;稽核部门有没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稽核案卷有没有未按照市局的规范要求填写等。
2、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对照《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检查问题指南》,明确自查要求,力争做到查实、查真、查到位。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把自查自纠作为一次整改、规范医保结算业务的绝好契机,并且再次向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强调纪律要求,要求他们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自查自纠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结合起来,认真查摆自身问题。
3、要求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市局督导要求,进开展以账户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基金拨付审批制度是否完善,自查审计整改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侵占挪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等为重点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强化检查督导,推进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5月份以来,我局持续增加对医疗机构的稽核频次,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倒逼医疗机构严肃对待自查自纠工作。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动员,组织稽核人员、医共体骨干人员和第三方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大排查,帮助医疗机构更好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对全县乡镇医院以上(包含乡镇医院)公立医院以及全部民营医院开展拉网式排查,主要检查各定点医院HIS系统中的项目对照情况,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价格情况,医院病人病历情况以及病人在床情况等,并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列出,认真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
2、和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开展座谈,将梳理出来的问题反馈给医疗机构,要求医疗机构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查一查自身是否还存在其他问题,并要求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主动配合经办机构退回违规费用。
三、工作成效
1、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开展至今,我局共收到34家医疗机构上报的自查台账130余份,拟追回医保基金共计2685268.91元。自查出的问题共计5大类,27小类,其中不合理收费问题合计452462.47,串换收费问题合计7300元,不规范诊疗问题合计1398789.94元,虚构服务问题合计771元,其他问题合计568688.5元,医用耗材违规问题合计:269859元。
2、医共体账户:Ⅰ、医共体专用账户未建立相关制度,制度未上墙,人员岗位责任不明确,账户安全存在隐患;Ⅱ、医院对自查自纠工作工作不够重视,未充分开展教育、宣传、培训活动,未留存相关图片和会议资料并及时建立档案。我局已责令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认真对照市局督导要求和自查问题清单,开展医共体医保基金专用账户整改完善工作,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现已整改完毕。
3、经办机构:经自查,“两中心”存在稽核力度和稽核频次不足的情况,我局要求经办机构切实履行协议管理责任,把好审核关,并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并要求稽核单位按照市局要求规范稽查卷宗。
四、梳理总结,规范归档
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查找医保基金监管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总结好的经验、好做法,分析制定下一步工作对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台账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归档工作,并按照双周报制度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报表。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研究分析此次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成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问题整改报告 篇5
我院为某市社会保险单纯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根据《xx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的内容,履行医保服务,现对本年度的医保服务情况作如下自查。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成立医保管理组织,明确医保管理分工,按照规定悬挂医保标牌,积极配合医保日常监督检查,对基本信息等变更后及时到医保经办部门备案,并建立医保责任医师制度。
二、根据协议要求,在院内设置了医保投诉电话和意见本,并张贴就医流程图,按照医疗机构级别收费标准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机不合理检查的项目,公开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三、医师在诊疗时按照协议要求核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医保卡,医保处方填写完整、规范并单独存放和封装,处方用药剂量没有超过剂量标准,不存在降低参保人医保待遇标准、设置门诊统筹待遇限额和串换药品等违规情况。
四、医保信息的`数据和资料录入、采集及传递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并制定了医保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对医保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未出现因操作错误影响参保人待遇的情况。
五、年度内没有出现因违反医保政策或xxx门有关政策受到市医保局或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情况。
目前对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的情况还有些不足,如本年度内未组织医保政策培训及考试,由于我院所处位置较偏远,平时门诊量不大,所以年度内日均门诊医保服务数量未达到50人次等,我们会尽快组织医师对医保政策进行培训级考试,以更好的履行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