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百科 > 优秀方案 > 正文

学校疫情复学方案

2025/09/19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学校疫情复学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疫情复学方案 篇1

一、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疫情解除。

二、适用对象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学校必须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制定合理可行的复学方案,方可开学;要在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情况下,方可让学生返校。

(二)统一指挥原则。开学时间统一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确定,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提前开学。

四、返校复学要求

(一)严格落实延期开学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或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返校。要实行一对一联系,及时把延期开学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师生,确保人人知晓,坚决劝阻疫情重点地区,(特别是湖北、广东、温州籍)师生提前返南、提前返校,必须等学校通知后方可返回南安。如不听劝阻,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取消入学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监护人及其本人责任。

(二)严格执行返南师生报告制度。从外地返回南安的师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及村(居)委会报告,配合相关医务人员开展居家(自我)隔离14天以上,确认身体健康后,取得乡镇(街道)政府核发的'《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返校。

(三)严格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含教职员工家属、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 37.2℃的方可进入。

(四)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校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用品、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五)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各校要制定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六)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开学前要精准摸清外来教师、学生和保安、食堂人员、校内在建工程人员的健康状况,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经历及人员接触者,要按要求进行 14 天隔离观。开学后实行教职员工健康日报告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及其他传染病症状,一律不得上岗。开学时立即启动学生居家体温报告、入校体温检测、戴口罩入校等制度,学校根据规模合理设置错峰上下学、增加检测人员等方式,确保入校连贯性,避免人员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及其他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和幼儿,立即令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由专门人员引导到临时隔离观察室,并电话通知其家长领返,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七)避免人员聚集。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各校要避免集体性活动。合理制定课外活动、寄宿、用餐分流管理办法,避免集中就餐,鼓励有条件的师生尽量回家居住、就餐。除了寄宿生不得组织统一的晚自修。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校要成立返校复学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建立乡镇、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学生)防控工作网格,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各校教职工要集中精力,专心做好本校疫情防控和线上教学工作,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得随意抽调教师参与其他工作。

(二)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发挥广大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教师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和实践考验。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将辖区所有完小、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管理范围,派出党员教师深入指导,落实防控工作。

(三)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原则,开学前组织当地市监、城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市卫健局、辖区医院、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防控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市市监局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派出专人配合指导学校做好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校疫情防控信息要及时与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沟通汇报,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按照分片管校原则,加强对各学校、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市责任督学开展专项督导,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敷衍了事的,一律上报顶格处理,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该关停关停,该取缔取缔。

学校疫情复学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梳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排查问题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二、工作步骤

(一)学校(含幼儿园)开展自查,学校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督促、指导域内学校食堂、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对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及时并报送自查报告。

(二)各综合分局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餐饮经营者、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排查证照情况。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及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的经营者进行严格排查,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并依法处理。

(二)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各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在供餐前要对食品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供餐后,要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

(三)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要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原料要从食品原料库中清除,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食品原料离地、离墙、离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四)严格食品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野生动物、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五)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确保制作食品的食材新鲜,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形。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熟制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C。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着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并及时更换。

(六)严格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建立完善的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校长(园长)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陪同学生一起用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七)严格学校食堂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按要求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员信息、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外包单位等信息。

(八)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学校、学校配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150克,保存时间不低于48小时,保存设备设施技术状态完好(0—6℃),留样记录完整。

(九)严格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监督抽检,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两超一非”儿童食品违法行为。

(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堂确保“明厨亮灶”设备设施运转正常,有效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最大且集中活动的群体,学校和教育机构是高密度聚集场所。保证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对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效具有重大意义。各责任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强化协调,统筹安排,根据复课开学进度,复课一家,检查一家,合格一家,供餐一家。供餐后,各属地分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好对复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法监督。坚持“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责令学校食堂或食品经营者立整立改;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及时总结,做好按时报送。各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疫情结束后,及时将学校复课开学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给餐饮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疫情复学方案 篇3

为全面落实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确保师生返校安全、平稳、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初中各学年,特别是初三学年合理有序开展线下教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处理好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的关系,防止以居家学习完全代替学校课堂教学。正式恢复课堂教学后,对线上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合理安排调整线下教学进度,有序完成教学任务,确保线上线下教学有效衔接。

二、实施策略

(一)成立复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积极做好课堂教学准备

1、做好全校师生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做好教职工健康信息汇总,学生健康信息汇总,后勤保卫处做好工作人员健康信息汇总。

2、强化线下教学的人员保障。学校按照防疫工作的要求,统计不能如期到校的师生人数。对于教师不能正常按时到岗,导致教学出现缺口的情况,及时进行校内调配,重点全力保证初三教学的正常进行。

(三)制定教学计划

在复课前,学校组织教研组的老师相互交流研讨,制定教学计划,初步

完成本学期线上教学内容的梳理,明确教师分工,督促教师认真备课。初三年级依据学情制定复习计划,确保初三学生有效学习。教师根据线上所授的`内容,调整本学期的教学计划,重新制定教学进度,保障线上教学和复课后的教学内容不断档。

(四)改变教学方式

针对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衔接,教师亟待改变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进入学校课堂学习。

1、整合网上授课内容。改变一贯的按步就班的教学方式,对线上已学内容进行巩固提升。对于线上教学与本学期新课进行连贯性教学,在新课之前,安排一定时间进行线上知识点的复习梳理,查漏补缺,夯实基础,让学生在知识学习链上实现无缝衔接。

2、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师要关注当前疫情发展的情况,尽最大限度做到关注每位学生的学习和健康,教育教学要充满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中考在即,要重点关注初三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疏解学生的学习压力,保证学生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心理状态。

(五)做好个别辅导

开学后教学内容既要面向全体也要考虑个体。线上学习的效果,不同学生效果各异,针对不同学生进行个性化的线下辅导衔接。

复课后对学生的线上学习成效进行摸底,目的是检查学生线上学习的状态和效果,了解学生学习的薄弱或疏漏环节,以最快速度激发起学生线下学习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对个性化问题,鼓励学生通过自主复习、反复练习、教师个别指导等方法,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老师与同学的帮

助下逐步解决。

(六)开展重点帮扶

对不能按时返校或尚在隔离期的学生,学校将通过线上教学等方式,继续指导做好居家学习,返校后将通过专门的个别辅导,确保学生跟上教学进程。学校也将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

(八)做好家校沟通

教师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对家长进行反馈,及时做好家校沟通工作,确保学生在教师和家长的督促下调整学习状态,积极地投入到线下学习当中。

家长要引导孩子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防止或减少孩子对电子产品形成依赖;充分关注孩子的学习情况,充分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做好与老师的沟通。

学校疫情复学方案 篇4

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在学校的扩散和蔓延,指导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防控目标

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确保所有进入学校人员均经过体温监测,所有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均得到及早发现,所有病例密切接触者均得到有效的隔离和医学观察,所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及时送医。

(二)工作原则

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高等院校、中(职)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参照执行。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本导则将及时进行更新。

二、防控要点和措施

(一)开学前工作

1、合理确定开学时间

(1)省教育厅明确,全省大中小幼儿园2月16日后继续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报学校批准。

(2)学校应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针对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和隐患排查,研究制定返学后"一校一策"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逐级下沉到"一院一策""一班一策",并组织对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保洁、门卫和食堂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的培训。

2、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加强对辖区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督促指导。

(2)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学校应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机构(防控组),由校领导亲自兼任组长,学校综合协调部门具体负责,总务、教务、后勤等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建立学校、年级(院)、班级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责任到班、到人,压实防控包干责任。校领导(院系领导)分年级包干、班主任(辅导员)跟踪到人,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跟踪管理。(具体见附件1、附件2)

(4)学校要严格值班值守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到位上班。校(园)长、书记手机24小时开机畅通,时刻处于待命状态。

(5)每日全面排查师生健康状况,逐级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

3、开学前防护知识宣教

(1)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开学前线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防治工作,理解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进一步强调"五个一律""六个严禁"纪律。

(2)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4、做好开学保障准备

(1)物资保障和全面消毒

①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工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等设备设施,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②组织开展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点对教室、宿舍、食堂、浴室、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清扫和预防性消毒(基本要求见附件3),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全面检修和补充校园公共场所的洗手水龙头,并配备洗手液或肥皂。

③要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域(基本要求见附件4),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2)校园安全工作

①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3℃的方可进入。

②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管理,实行外出审批、请假制度,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外出。外出返校时须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③除留校师生工作生活必需外,校内教室、实验室、运动场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室外场所仅对留校师生员工开放。

④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加大校园巡查和食堂、宿舍校内空置房等场所和饮用水、通勤校车等重要设施、重要部位的监管力度,及时整治排除问题隐患。

(3)教学任务保障

学校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指导意见,立足校情,"一校一策"细化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区别毕业年级和非毕业年级,充分尊重学生身心健康和教育规律,加强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努力实现"停课不停学"。

①"一校一策"强化居家学习指导,加强学生网上学习资源选择的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利用好本地本校优质资源,认真研究明确适合线上学习的课程。对小学低年级上网学习不作统一硬性要求,其他学段学生作出限时限量的具体规定。

②"一校一策"做好教育教学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思想引导、学习指导和心理辅导。对偏远乡村学校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特别是离泉在重点疫区的学生,加强家校联系,实施精准帮扶。

③"一校一策"组织网上教研,发挥学校教研室、教研组、备课组的团队教研力量与专业引领作用,加强网上集体备课、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新课题研究。

④"一校一策"用好学习资源,合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国家专用电视频道以及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指导学生居家学习。

(4)信息化工作

①疫情期间,学校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协同办公能力,通过使用线上OA系统、远程视频会议办公等方式保障校内管理和服务效率,防止交叉感染,控制疫情传播。

②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加强校园卫生、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实现开学保障和疫情防控合力。

(二)返校报到工作

1、接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学校需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告知书》,明确学校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提前通知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于返校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表格样式及具体安排,待确定开学时间一并通知),作为师生员工返校的参考依据。

2、根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有下列情形的,一律暂缓返校。

(1)假期从重点疫区返泉人员,未达到隔离观察14天的,需继续居家观察(已返校的高校教职工,需继续在校隔离观察)。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或复学、复工)。

(2)除需达到本市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烧退后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3、师生应根据家校距离,合理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返校,乘坐私家车返校要轻装简行,校门口下车,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进校。不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用品,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

4、学校应结合实际,实行多入口组织当批返校的师生排队(间距1米以上),依次测量体温和健康问询,对有相关症状者进行劝返,到正规医院就诊,并通知班主任(辅导员)落实专人随后跟踪管理,彻底阻断一切疫情输入渠道。询问和观察要点为:

(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

(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发热、皮疹或疱疹(眼结膜、皮肤、口腔黏膜)、呼吸系统症状(咳嗽、咽喉痛、流涕、呼吸不畅)、消化系统症状(呕吐、腹泻、腹痛)、腮腺肿痛、黄疸、结膜充血、头痛、精神状态不佳等。

5、对于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按时返校上班的教职员工,参照有关精神视作上班处理,并统筹安排他人顶岗。从事饮食、饮水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以做好学校开学的防疫准备和保障工作。

(三)开学后工作

1、健康教育管理

(1)学校要将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抗击疫情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党教育、疫情防控科普教育、生命与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

(2)充分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意识和能力。

2、健康监测管理

(1)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在校门以及图书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师生员工在每日(次)入校或进入密集场所前,均应接受体温检测。每日早晨、午间两次测量学生体温,寄宿生每天就寝前增加一次。

(2)班主任(辅导员、保育员),在卫生保健人员指导下,负责学生健康全日观察巡查。如发现症状或其他异常时,应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要指定专职校医或兼职保健教师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由人事部门、班主任(辅导员)分别负责追踪教职工、学生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汇总上报至指定负责人。

(4)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对出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及时报告、送医、消毒和隔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一旦发生疑似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立即上报处置,按照规定开展人员分流、消毒工作,并做好专家研判后采取严格防控措施的准备。

3、学校活动管理

(1)所有人员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指导幼儿做好防护工作。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暂停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原则上不安排课后服务,确有需求的'由学校妥善安排。

(3)一律不组织跨校、跨地区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

(4)体育课以跳绳、跳远、乒乓球、羽毛球、踢毽子等非群体性、非聚集性体育活动为主,动员师生积极参加适度的健身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5)适度控制作业量,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通校生原则上在家上晚自习,住校生上晚自习要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6)学生因新冠肺炎误课,学校应对学生开展网络教学、补课,对于因病耽误考试者,应安排补考。

4、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

(1)学校要加强对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留验)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

(2)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学校要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

5、师生心理健康管理

(1)学校应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地了解与监测准备返校和已经返校学生的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依据校情分层分类应对。要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科学有效地开展工作。

(2)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尽可能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邮箱、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与支持。

(3)针对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原有基础性心理问题和具有易感个性基础的学生等,突出分类管理,开展心理干预。

(4)提倡和鼓励线上辅导和咨询,疫情期间对于住院、隔离观察、前两者的同宿舍、同班同学、来自于疫区的学生等特殊对象原则上避免面询,尽可能通过电话或视频、网络平台进行心理干预。

6、重点区域管理

(1)卫生保健室

①加强卫生保健室消毒,落实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消毒制度,以防发生医源性感染。

②卫生保健室在疫情控制期间,接到师生员工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等信息,应立即上报,并迅速做好临时隔离、转诊和记录。

(2)门岗(校门值班室)

①加强进出校门管理,根据需要可适当关闭部分校门或调整校门开放时段。住校学生返校报到后以及非住校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离开校园,如需离开应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备,凭有效证件出入,返校时需接受体温检测。

②驻校服务单位应压缩人员数量,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纳入教职员工管理。

③临时进校来访、服务人员由对口部门提前报备,到校当日核对身份后,并进行体温检测后放行入校。在校期间,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在需活动区域行动,不得在校内流动及就餐。活动结束后,立刻离开学校。

④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且体温不超过37.3℃的,方可让其进入校园。

(3)食堂

①在学校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设置进行手卫生的醒目标识。

②学校食堂实行分段错峰、分餐进食,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人员聚集及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为就餐人员配备一次性饭盒,提倡自备饭盒,取餐前要洗手消毒,取餐时必须佩戴口罩。

③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班级就餐,也可以食堂分餐配送。走读生只提供午餐,取餐回班级就餐,寄宿生回宿舍就餐。就餐要保持适当距离,不面对面就餐、交谈。

④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每日2次(上午、下午)保持开窗通风,桌椅每日2次(上午、下午)使用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溶液擦拭消毒。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

⑤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设置专用带盖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

⑥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实名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处置分散就餐垃圾。

⑦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管,督促落实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学生宿舍(教师公寓)

①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一律不聚集、不串门。

②每日2次(上午、下午)定期对宿舍、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喷洒消毒。宿舍楼道、公共浴室等公共区域,每日夜间21:00后或使用完毕后进行喷洒消毒。

③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消毒。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卫生整洁。

④学生宿舍应建立健康观察与报病制度,做好通风和卫生整洁,设立宿舍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并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5)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图书馆等)

①在这些场所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标识提示进入时进行手卫生。

②公共教室仅供教学使用,一律暂停活动、自习。

③公共教室、图书馆、体育馆、公共实训室等共用空间、学校行政办公窗口部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中央空调暂停使用。

④每日夜间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话筒、键盘、电子教鞭、考勤机、讲台把手、校内ATM机等设备用湿巾擦拭消毒。

(6)电梯

①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学校电梯使用。

②确需使用的,可采用保鲜膜覆盖电梯按键或在电梯按键旁设置提供面巾纸。

③每日上、下午定期对电梯轿厢、轿门、层门等部位以及按键进行消毒,视电梯使用频次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及更换保鲜膜次数。

(7)车辆

①在校车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有醒目提示,进车时先进行手卫生。

②学校公车当日使用完毕后,避开人群,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后,对车内进行消毒后,关闭门窗保持30分钟。

③驾驶员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乘坐通勤车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口罩。

④校车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

三、防控应急处理和流程

(一)信息报告(流程图见附件5)

1、学校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内容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主要异常情况等)。

2、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3、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

(二)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有疑似新冠肺炎发生,立即由书记(校长)、校分管领导、校医等相关人员组成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并由专用救护车送医院诊治。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报告情况。

2、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并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

3、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学校配合属地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疫情调查、人员救治、现场实行封闭隔离消毒、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4、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的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基本确认为新冠肺炎病例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开展工作,并安排人员值班待命,以保证上下信息畅通。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落实各项防控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并配合做好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

5、开展正面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安抚情绪,稳定校园和社会秩序。与此同时,疫情防控督查组介入督查调查,对工作失职者立即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疫情扩大传播事件的学校和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疫情有关信息。

7、疫情处置完成后,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全面整治校园环境,特别是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彻底清扫消毒,经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方能复课;对患病、医学隔离观察对象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生健康等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学校疫情复学方案 篇5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心理干预方案等。

2、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等制度。

3、健全家校协作、物资集中采购、学校内部协调联络及与医院、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4、建立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组。

6、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7、多种方式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师生防控疫情意识和能力。

8、做好疫情每日防控工作(卫生保洁、学校安保、师生入学、放学、晨午检、如厕、课间、体育锻炼、日常消毒、学生配餐等),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9、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10、加强疫情期间教学应对,实施错时上下课制度。

(二)督促市医院及疾控中心履行职责

1。市医院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2、疾控中心负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供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指导结对单位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实施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学校和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控建议,提早干预学校重点散发疫情,及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评估疫情处置效果。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学校与卫生单位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医教”联合体,实行学校与医疗卫生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共同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制度。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结对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发生疫情时驻点指导。学校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做好落实,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通报制度,通报内容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存在的

问题为主。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评估结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应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学校应每学期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常规措施的落实力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应按照有关标准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应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

(四)进一步抓好学校疫情监测排查。

班主任应每日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了解学生的出勤和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学生中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调查了解学生缺勤原因、所患何种疾病等信息。晨午检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学校出现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

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向区教育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尽快向区教体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学校发现学生儿童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通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有责任严格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发现学生传染病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干预措施。)

(五)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学校和卫生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配合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告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介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是落实师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学校牵头建立结对工作制度,请求区教育局协调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联系结对医院、疾控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证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配合卫生、公安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疾控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及相关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迎检中,学校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的相关个人,按有关法律和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