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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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篇1
为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xx〕117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统一部署、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发动各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处、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部署开展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控非法燃放行为。
(三)巩固管理阶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开展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活动,根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四、职责划分
(一)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结合各辖区实际制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宣传;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要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总结通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
(二)派出所:受理违法燃放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依法处罚;配合相关部门严打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牵头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依法办理涉及烟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监办: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区域内沿街门店、市场、餐饮酒店等单位严格执行禁止燃放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及门店依法告知烟花爆竹监管部门。
(五)道安办:加强对路面运输车辆的检查,及时发现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向公安部门通报。
(六)环保站: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污染数据变化情况,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术参考;根据烟花爆竹燃放特点,在相应区域设置噪声和大气污染监测点,收集监测数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七)供销社:负责本系统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区域。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善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治理大气污染、美化环境、安全管理、创建文明乡镇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
(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镇政府将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通报给具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镇政府将加强对禁燃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查处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营造氛围,完善机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110,要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鼓励举报,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禁燃”舆论氛围。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请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一城三园”于20xx年1月2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xx年4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安委办。
社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执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政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和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陵区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成员:xx。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联络员:周昀。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职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巩固长效阶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四、职责分工
(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传达市、区两级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各部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总并上报。
(二)餐饮科:负责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三)注册科:负责在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四)农贸办:负责向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督促其加强对场内市场主体的检查管理。
(五)办公室:负责对本系统开展宣传、发动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负责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管理,发现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区局,以便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向辖区内办理登记注册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业主发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记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管控。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并上报全局禁放工作情况信息,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监管,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将按照区政府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社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篇3
为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严防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依据《黎族自治县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变好,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长效机制,相关部门、村(居)委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明确禁燃禁放时间及区域。
根据《xx黎族自治县20xx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我乡乡墟为限放区,具体如下:
限放区:细水乡乡墟。(限放时间:春节、元宵期间(20xx年2月11日12时至26日24时);详见附件2:xx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图)。
限放区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在限放区域外,所有a级和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可燃放的品种仅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以下产品(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二)全面发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要到位,确保家喻户晓。
一是集中宣传。春节、元宵等重大节庆是烟花爆竹燃放集中时段,各村(居)要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专门力量,在以上集中时段开展宣传工作,在乡墟及与村庄结合处、商店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宣传展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共响应、齐发力,集中宣传,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全面宣传。要深入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等地方悬挂、张贴、发放宣传材料,做到宣传发动无死角。
(三)突出源头整治,严查非法销售、燃放行为。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乡政府组织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扎实有效推进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在春节、元宵等违禁燃放高发时段,各村(居)要组建联合巡查队伍,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等,对巡查发现和居民举报的违禁燃放行为迅速反应,各司其职及时上报乡政府。
二是加强巡查力度。乡政府要加强对区域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领导,建立巡查劝导工作组,不定时对乡墟开展巡查,对发现的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做好拍照取证等工作,及时移交乡派出所处理,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协调,积极鼓励群众自觉放弃燃放行为。
为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细水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区域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一)组成人员。
组长:xxx、乡党委书记。
xxx、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xxx、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xxx、乡政府副乡长。
成员:xxx、乡派出所所长。
xxx、乡司法所所长。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薛恒山负责具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的,予以问责。
2、副组长:负责组织引导本乡党员干部、单位公职人员及各村(居)两委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
3、成员:落实乡属各单位、各村(居)管理监督职责,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工作,通过各村(居)突出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张贴《通告》,发放倡议书,做好村(居)范围内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劝阻、移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是当前一项民生工程,重点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乡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等协调,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管控措施。乡属各单位、各村(居)要以全面实现禁燃禁放为目标,各司其职,确保工作措施、工作人员落实到位,在落实禁燃禁放工作宣传、劝导、查处等各环节工作时,要加强联动衔接,信息沟通、情况反馈。
(三)及时上报信息。乡属各单位、各村(居)在工作中要认真保存开展禁放工作的各种资料,图片和音视频材料,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上报至乡党政办,以便汇总上报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以下简称“禁放工作”),按照《射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原则,落实镇、村(社区)、组“三级责任”,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武安镇管辖全部区域。
集中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
1、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本辖区的禁放工作。组织党员、小组长、网格员等力量,紧盯春节、元宵节等时间节点,采取“定人、定点、定时”巡查方式,严防严控烟花爆竹燃放。
2、镇生态环境办: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镇村级广播、qq、微信等载体,加强《通告》和禁放工作的宣传,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督促各村(社区)抓好禁放工作;负责上报工作进度,对接上级部门;加强禁放工作宣传。
3、镇派出所:负责制定巡查督导方案,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会同社会治理办、应急办、集镇办、生态环境办、金家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加强禁放工作宣传。
4、镇社会治理办、应急办:负责制定禁售工作专项方案,组织对香樟社区、文聚场社区、玉皇街社区区域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网点的清查整治,会同审批部门依法有序收回、停止发放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组织加强对原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网点的宣传教育,妥善处置原已批准经营户库存的烟花爆竹;查处职责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行为;加强对寺庙香蜡销售、燃烧的监督管理;加强禁放工作宣传。
5、镇集镇办:负责查处非法占用香樟社区、文聚场社区、玉皇街社区街道销售烟花爆竹、高香大蜡摊点,依法取缔街面流动占道兜售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对执法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罚;加强禁放工作宣传。
6、镇直各部门: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加强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
(二)迅速启动实施。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快组织实施,确保春节前做到宣传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整治到位。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禁放工作纳入20xx年度目标考核,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依据发现的问题扣减年度目标分。对履职不力导致被全省、全市点名通报、出现明显空气污染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社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篇4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营造美丽文明、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全面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杜绝和减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禁放区域和时间
禁放区域:全镇范围内。
禁放时间:20xx年1月17日零时起。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全域禁放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回郭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杨少华任组长,副书记、人大主席曹延辉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回郭镇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晓嘎任副组长,综治办、文化中心、安监办、城管办、公安分局、安监中队、环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销社、卫生院、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副镇长张煜炀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晓嘎任办公室副主任,与禁燃禁放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成立21个禁燃禁放督导组,组长由各包村领导担任,组员由各村包村干部担任,深入村组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各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配备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责任人。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新闻单位做好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等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全镇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和《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组织、协调镇电视台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各村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公安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监办: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及批发市场的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交警六中队: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的禁放宣传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上车。
工商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宣传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城建办:负责建筑企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监督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院: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村诊所的禁燃禁放宣传管理工作。
城管办:负责运用镇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等开展不间断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勤,协助公安机关对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负责做好绿地、游园广场、公园的禁燃禁放及宣传工作。
教研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及全镇学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负责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环保所:负责监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
综治办:负责收集、统计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及财产损失情况;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发送禁燃禁放宣传内容。
各村: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层层明确禁放工作要求,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督促指导本村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分管领域和辖区内不留死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签订责任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全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处阶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巡逻值勤,开展堵源截流,严防烟花爆竹流入我镇,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时段加强执勤巡逻,确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阶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关单位要做好日常监管、打击和处理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禁放宣传工作,组织群众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电子屏、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和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及物业小区门口要广泛张贴《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和主管行业内禁放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镇电视台要通过播放法规、流动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传报导。从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黄金时段播放禁放宣传内容。利用联通、电信、移动信息平台,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我镇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内容。要在沿街门店、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依法从严查处。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村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超市、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监办要密切配合,对超市、沿街商户进行清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分局要加强我镇主要出入口的执勤和巡查力量,杜绝烟花爆竹流入我镇。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并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携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勒。
20xx年1月24日19时至1月25日凌晨1时、1月25日早上6时至8时、2月8日19时至2月9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村要组织工作人员,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辖区内居民点、大街小巷进行巡查,保证执勤人员履职尽责。春节期间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其他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主管行业单位和区域的巡查,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
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严处罚,起到震慑作用。安监办要强化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村、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村、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
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村、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村、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展情况,请各村、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图片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篇5
为巩固和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噪音污染,推动《xxx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有力实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禁放工作,保护辖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营造干净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全力确保《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使参与和支持禁放成为辖区居民的自觉行为。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成立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冯小峰任组长,分管领导王珊、三里坪派出所所长余华、仙鹤路派出所所长赵国奇、供销社冯刚任副组长,街道辖区各社区主任为成员,下设“禁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贺伟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确保三里坪街道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xx年2月7日-2月10日)
街道召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题部署会,各社区、有关单位分别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在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主要街道等广为张贴、悬挂《通告》和“禁放横幅”,并且由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针对性的入户发放禁放宣传单,迅速掀起“禁放”宣传热潮。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禁放范围内各社区、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巡查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逻管控,严格查处违规施放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以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对有燃放烟花爆竹苗头的,及时上门发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单。确保每个社区、小区、广场、商业区都有横幅、宣传点、宣传队、告知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建立“街道-村社区-小区”三级联动机制,责任落实到最基层的社区网格单元,动员社会力量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教育引导。
(三)巩固长效阶段(20xx年3月起)
各社区、有关单位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宣传、管控和整治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四、重点整治区域
要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和销售,特别在集贸市场要着重查获一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加大力度查处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心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中心城区整体发展形象,各单位要从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捍卫法令尊严和维护我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禁燃放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为此,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真总结,精心制定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坚定的决心、空前的力度、过硬的措施,确保禁燃放工作取得实效;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务必真抓实干、确保成效;
配合派出所把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业务工作范畴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禁燃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要在社区主要路口、超市、公众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大型禁燃放广告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进行宣传,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禁燃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禁燃放工作具体负责,要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街道将适时组织开展禁燃放统一行动,并定期对行动情况通报。各社区主要领导要与社区民警形成连带责任,组织、协调、督查“禁燃放”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抽调办事处、派出所、巡逻队、执法中队人员组成禁炮处置应急小分队,开展日常宣传检查工作。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具体落实到社区网格。城管办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巡查队伍,查处无照流动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做好禁燃放工作,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照本部门法规处理外,还要扭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派出所要负责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邮寄烟花爆竹行为,配合街道等部门办理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妨害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社区巡逻队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对非法行为巡查力度,并配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查处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综合执法办要做好本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保证辖区的环境卫生,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建筑工地广泛宣传,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属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查处。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切实形成无缝隙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落实责任,严格倒查。“禁燃放”期间,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把宣传工作分解责任到人、责任到社区网格,做到宣传工作家喻户晓,凡群众举报、领导督办的,必须件件落实并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的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教育好自己的亲属子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非法参与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派出所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监督,一旦接到举报,应立即组织查处,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人一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凡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定予以拘留,对查获非法烟花爆竹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对包庇、纵容、执法不严,将视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在“禁燃放”期间,凡不履行职责,出现因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机关各部门要把督导检查贯穿于禁燃放工作的全过程,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重点督导等多种方式,就本辖区禁燃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督导。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深入一线,分片包干,带队检查,保证禁燃放规定宣传到位,街面巡查、卡口检查无盲区,重点要害部位治安检查无遗漏,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完善改进措施;
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强、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
(五)鼓励举报,及时处置。街道举报电话为xxx。各社区也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所在禁燃放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如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者,各工作队必须把查获的人员移送辖区派出所。对非法制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一律处予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降格处理。烟花爆竹来源不清楚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烟花爆竹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处理不放过。
(六)强化管理,加强报送。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苗头。对违反《管理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依法予以严格查处。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职报送禁燃放各类信息,确保不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误报、虚报等现象,保障禁燃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七)常抓不懈,长效管理。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充实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日常跟踪管理和监督。各社区要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摆上常规工作日程,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治活动,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请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机关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不出纰漏、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社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饶县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防治城市大气、噪音污染,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宣传、群众参与”的原则,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明确职责,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内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禁放规定
按照《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规定,我街道坂头居委会、罗桥居委会、下山居委会、文家居委会及松岭社区、格林社区、斯达社区、三清社区、东山岭社区所管辖的区域范围,自20xx年2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罗桥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九个工作小组。
组 长:黄华雄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舒渭锋 人大工委主任
苏江旺 党工委副书记
柯维光 党工委副书记
赖冠太 办事处主任科员
姚晓春 办事处主任科员
吴亮林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吴明明 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
郭艺晶 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王 伟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蔡 政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姜彩仙、邱竞艳、施平光、王强、林燕、鄢美丽、张鹏辉、居委会主任、社区主要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城管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由柯维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彩仙、张鹏辉、林俊晨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四、责任分工
1、派出所、安监站、城管中队等相关职能单位、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2、九个工作小组按照网格管理责任划分具体负责宣传发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通告》《公开信》发放至居委会(社区)商户、家庭,在社区、居委会各出入口、通告栏张贴《通告》《公开信》,深入居民家中进行面对面教育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同时负责对在禁止燃放区和禁止燃放点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倾向的摸底排查,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不留死角。
3、街道宣传口配置1辆流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督促指导每个社区、居委会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标牌,确保主干道、各小区主出入口全覆盖,每个居委会、社区开展一场禁燃禁放主题宣传活动。各村(居、社区),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禁燃禁放规定和相关知识,并签订好承诺书统一交至街道安监站,充分利用本单位微信、QQ、短信等平台及时推送禁燃禁放信息。罗桥中学、县三小要利用班级QQ、微信群和腾讯智慧校园等宣传禁燃禁放规定,实现禁燃禁放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宣传全覆盖。
4、街道城建线、环卫线及防火办相关人员要结合日常巡查,一并做好禁燃禁放宣传监管工作,发现有违反《通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20xx年元月21日起。
一是召开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
二是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电子屏、张贴通告、发放公开信及承诺书和发送手机短信、微信链接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是所有街村(居、社区)干部和街道属(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必须在1月28日之前签订好承诺书统一交到街道安监站,网格长、网格责任人按照要求负责好本网格的宣传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2.查处打击:20xx年2月1日起。派出所、城管队、安监站等成立联合执法巡查组,对各禁止燃放点内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予以制止和打击。对违反“禁止燃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3.强化考核督查:各居(社区)、职能部门和全体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街道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考核问责,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于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各居委会要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各社区要督促各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摆上日常工作日程,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整治活动,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长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