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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2025/11/26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力争通过5年时间,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科学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云南提供有力支撑。

二、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一)打造高水平医院。以省域内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含中医临床医学中心);争取国家创伤、神经等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打造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一批省级高水平医院。加快推进州市临床医学分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州、市扩容,补齐重点专业专科短板。加强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医学院校)合作,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救治能力,减少跨区域就医。(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州市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由州、市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按网格化布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xx年,80%的州、市有不少于一所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80%的州、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标准。(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发挥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支持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加强边境口岸城市公立医院建设。提升省际边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到20xx年,95%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建成“五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60%以上的县域有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要求,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筑牢平急结合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加强各级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健全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承担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和应急物资集中储备任务。推进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各州、市和人口大县完成传染病医院建设,其他县、市、区综合医院完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支持部分边境地区公立医院储备一定规模可迅速转换的传染病房、重症病房、医疗物资和人力资源。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一)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针对严重影响全省健康水平的主要疾病,提升各级公立医院心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急诊、感染、精神、康复等核心专科能力,夯实麻醉、影像、病理和检验等支撑专科基础。做优做强骨伤、肛肠、针灸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医学相关学科建设。有计划地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分层分类建设,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提升,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医学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高水平临床医疗水平,加强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开展群医学研究,鼓励开展新技术、新产品、中医先进设备、中药新药创制研究。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科技创新能力评价。健全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不断拓展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服务。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逐步扩大日间手术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鼓励开展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引导优质药学服务向基层延伸。完善院前急救网络,探索院前急救机构与“五大中心”信息实时交换,提升急救效率与能力。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确保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医患个人信息依法合规使用。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全省公立医院信息共享。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一)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保障水平。整合业务系统和资源系统,建立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网信办、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制定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和使用。完善全面预算管理评价体系。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资产控制、会计控制、政府采购控制、信息公开控制等,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坚持和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维度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强绩效监测评价分析。(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一)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推进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急需紧缺专业或岗位在公开招聘中不设开考比例。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贯彻《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保障和激励作用。鼓励探索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薪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临床技能中心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分类修订完善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审核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完善中医(民族医)、互联网等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到20xx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或评价水平。(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健全公立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协商谈判制度,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逐步规范医保支付审核标准,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一)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多角度讲好医院故事,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传播大医精诚、医者仁心主旋律,提高职工价值认同感。塑造行业清风正气,建设清廉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建设和防护设备配置。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在思想引领、青年组织建设、职业技能培养、科研创新、婚恋交友等方面服务青年医务人员成长。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强化医院安全防范,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落实医疗责任险。(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等院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强化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要求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领导班子成员选配调整等工作,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提升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健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卫生健康、教育、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要具体负责。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边境地区医院等投入倾斜和保障政策。

(三)加强监测评价。建立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各地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健康四川建设。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积极争取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开展省级试点,建成人性化、功能化、智能化的现代医院,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分别达到2、1.5左右,微创手术占比分别达到30%、25%左右,四级手术占比分别达到60%、40%左右,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县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80%达到推荐标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三)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全力打造国内一流高水平医院。推进委省共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落实,加快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建设。依托中央在川和省内高水平医院,争创综合类、高原病等国家医学中心和传染病、呼吸、创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加快老年疾病、口腔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争取更多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在川落地。〔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紧紧围绕省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异地就医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规划建设省级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着力解决患者跨区域就医问题。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大型公立医院适度建设发展“一院多区”。建设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省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挥公立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坚持网格化规范管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作用,与其他传染病等专科医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共同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集团内开展多层次医疗协作,构建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模式。城区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建设城市医疗集团率达100%。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对实现了“五统一”的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医保支付管理改革。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筹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加快乡村卫生资源整合聚集和服务模式创新,依托中心镇和特色镇卫生院规划建设40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使其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与县级医院形成协同发展格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公立医院医疗能力建设。

5.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争创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加快推进“1+6”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建设。建立省级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与研究检测平台和实验基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比例达100%。健全中医药全程介入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的运行机制,争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发挥军队医院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国家生物安全防御中的作用。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应急厅、科技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加强肿瘤、呼吸、消化、心血管、妇产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建设国家、省、市(县)临床重点专科70个、300个、500个。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三级公立医院50%出院患者、二级公立医院70%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中医医院支持力度,遴选建设一批省级中医优势重点专科。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强相关学科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教育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四川省“十四五”生命健康重大科技专项,支持生命健康领域天府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加强应用基础、临床转化研究,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的产出。推进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科技攻关。推进公立医院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推动四川省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落地见效。建设省中医药转化医学中心,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

8.突出患者需求导向。传承“大爱成就大医”的医者仁心,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费用合适、方便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60%二级公立医院和9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30%二级公立医院和50%三级公立医院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40%二级公立医院和7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诊间(床旁)结算。推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同级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力争建成300家以上互联网医院,推进“网上问诊、电子处方、在线结算、送药到家”闭环服务。实施“便利老年人日常就医”行动,8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成老年友善医院。加强临床药学服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加大健康教育和宣传力度,强化患者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三级公立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20%。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开展上门护理、居家护理等延续护理服务。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提供精准用药服务。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推广中医综合诊疗、多专业一体化诊疗、全链条服务模式,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融合应用。力争建立覆盖所有县(市、区)的“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60%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三星及以上智慧医院、20%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及以上智慧医院。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大数据中心、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厚植优秀特色文化。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引导医务人员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视患者如亲人”的医者担当,传播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12.优化运营管理模式。整合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和人、财、物等资源系统。加强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健全运营数据的统计、分析、评价、监控系统,推动医院运营管理迈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运用预算手段开展医院内部各类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预算一经批复不得调整。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审计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以规范经济活动和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健全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审计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开展科学绩效评价。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分工协作,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激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活力。

16.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以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改革薪酬分配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应兼顾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向关键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等倾斜。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机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应与其他负责人、本单位职工薪酬水平保持合理关系。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医务人员培养评价制度。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开展省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教学基地建设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高校附属医院制定符合医学人才培养规律的教学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置医工、医理、医文交叉学科,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急诊、康复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坚持分层分类评价,进一步细化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标准,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医疗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立启动条件、调价空间、调整方法,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统一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评审。〔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推进攀枝花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泸州、德阳、南充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国家试点,落实推广DRG结合点数法付费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医保支付体系。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逐步实行统筹区域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履行合同约定采购量,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民族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通过改善值班条件、落实休假制度、假期子女托管、争取人才公寓等方式,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和职工关爱帮扶机制。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1000张及以上床位大型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达100%。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健康委、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22.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委(包括医院院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对医院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健全党委会会议(或常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允许实行院长聘任制。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严格执行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完善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持续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完善基本制度,提升基本能力,落实基本保障。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薪酬分配、职称职级晋升、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和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计划,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工作保障,健全党务工作机构,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保障激励措施,推动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评价考核机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健康委、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中医药局和各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十)加大投入保障。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十一)强化科学评价。各地要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不搞一刀切”。强化评价结果合理应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公立医院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等挂钩。

(十二)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加强调研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3

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xx]13号),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全市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积极申报建设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具备较强辐射能力的临床优势学科,加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案和新策略的推广应用;培养一批临床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公立医院引才、育才、聚才、留才、用才机制,完善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网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一)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在公立医院章程中明确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业务发展、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先评优、设备配置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二、优化公立医院资源配置

(三)科学扩容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市直公立医院建设,加大市人民医院“三级”医院创建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达到1家左右。

(四)推进医联体建设提质提效。发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公立医院在医共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进一步充实紧密型医共体内涵,加强市直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对口帮扶,提高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公立医院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专科联盟,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加强绩效考核和效益评价,引导医联体提供围产期保健、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照料、安宁期疗护、健康促进等全方位健康服务。

(五)构建合理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和薄弱科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市直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减少群众跨市就医。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性疾病、儿科等薄弱专科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本市内解决,提高县域就诊率。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挥市直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三、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体系

(六)提高医疗发展水平。落实“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中心,加快建设市心血管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脑卒中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癌症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挂牌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挂牌市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挂牌市康复医院),同时组建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

(七)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公立医院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和弹性扩容能力,加强培训演练和物资贮备,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强市人民医院传染病病区感染楼项目建设,提升城北卫生院医学观察中心能力,强化市人民医院(盐矿院区)定点医院救治水平,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支持部分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多院区发展,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快建设院前急救体系,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四、加强临床特色专科建设

(八)加强特色专科建设。全市创建5个省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1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一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级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新生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提高医院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建设3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

(九)加强质控中心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质控中心建设,强化质控协同,提高不同乡镇、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

五、提升临床科技水平

(十)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聚焦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罕见病、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加强人才培养、引进,提升临床科研能力,推广临床新技术、新业务。持续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打造“防、筛、管、治、研”紧密结合的医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载体。

(十一)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大力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建设智慧医院跃上新水平,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水平分级达到4级以上,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

六、创新公立医院服务模式

(十二)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形成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新模式。针对老年人以及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合理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查检验结果等人工服务窗口。

(十三)创新诊疗服务模式。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建立完善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教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推进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十四)建立健全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公立医院与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

七、强化中医药守正创新

(十五)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国医堂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市中医医院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机制,实现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全覆盖,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十六)构建中医特色医疗服务模式。市中医医院深入实施“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加强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推广中医临床优势技术操作规范和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

(十七)创新中西医结合“复合式”服务。“十四五”期间,加强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建设,形成并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鼓励科室内、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

八、提升运营管理质效

(十八)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九)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定期公开医院相关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推广后勤“一站式”服务,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财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

(二十)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医保资金拨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领导班子评价等挂钩。

九、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一)改革人事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到2025年,我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提高到45%左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

(二十二)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到2025年,力争提高到35%以上。

(二十三)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指导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相关政策和措施。

(二十四)完善医学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中医药、麻醉、感染、重症、儿科以及护理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探索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全面加强行政、财务、后勤、院感、质控等管理人才培养。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

十、加强公立医院文化建设

(二十五)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院训、愿景、使命,凝聚精神力量。

(二十六)构建人性化服务生态。坚守纯粹医者信念,尊重医学科学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完善行风管理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适宜、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十七)建设和谐医患关系。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诊疗和执业环境。建立关心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20xx年开展试点,2023年全面推开,2025年实现预期目标。

(二十九)落实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城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强化综合监管,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十)加强考核评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抓总,建立工作台账,分级分类制定评价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培训,动员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各方预期。要鼓励各地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性改革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诊疗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省域内就诊(住院)率提高到94%以上,市域内就诊(住院)率持续提升;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加高效,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学科水平明显提升,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5个以上省管市建重点专科;综合能力显著增强,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市级排名有所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提标优质医疗资源。

1.打造市级高水平公立医院。有序扩容市域优质医疗资源,以三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疑难危重症诊疗能力达省内同类医院水平,推动市中医医院安徽省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打造皖北中医医疗新高地;在市人民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基础上,争取再创建国家培训基地1家,可持续发展能力达省内同类培训基地水平。到2025年,跨省就医人次占比降低到4%左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区、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濉溪县南部次中心医院、杜集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烈山区人民医院新院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能力建设,濉溪县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濉溪县医院争创三级甲等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建成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网格化布局建设2家三级综合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落实“五包十统一”建设要求,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市级高水平医院扩容增效,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发生重大疫情时单个院区迅速转换功能。持续推进“千医下乡”工作,市县级医院每年安排40名人员下沉卫生院帮扶,将城市三级公立医院以慢病为主的普通门诊逐步下沉,对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三甲综合医院普通门诊量减少30%以上。建设智联网医院,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互联网医院+医联体”,2023年智联网医院建设覆盖各级公立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3.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建成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独立院区达到标准,市人民医院、淮北矿工总医院建设或完善传染病独立院区,濉溪县依托县医院、县中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区2个,加强我市省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应急和救治能力。到2025年,全市平战结合和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4.加强专科医院建设。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向专科医院转型,建成二级公立口腔专科医院1家,推进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化建设,打造具有“大专科小综合”特色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达到皖北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到2025年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加快市传染病医院新院区项目进度,争取2022年10月份搬迁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5.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依托国家中医特色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市中医医院中医药医疗保障能力,重点进行省级中医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建成2—4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6.减少跨省异地就医。加强市内高水平医院建设,针对省外就医人次排名前列的病种,建设一批优势明显的临床重点专科,强化医保政策联动,落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市内和省外之间的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严格转诊备案管理和专项考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资委)〕

(二)提高公立医院技术水平。

7.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十四五”期间,如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级财政按不低于省级补助标准支持,各承建单位按不少于1:1比例配套项目资金。积极申请省级重点专科,建成省管市建重点专科5个以上、市级重点专科20个、市管县建重点专科10个,濉溪县建立独立的`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推进“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建设胸痛中心、卒中和创伤中心,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濉溪县政府〕

8.创新医学技术。积极争取省、市级科研项目,到2025年,承担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0个,部分临床学科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拓展院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奖励作出重要贡献人员;支持临床单中心、多中心研究,支持公立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承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技术攻关,及时引进省内先进医疗技术,支持医疗新技术价格立项,促进医疗新技术与沪苏浙等高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医保局〕

9.优化医疗服务。推行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门诊号源网上开放比例稳定在80%以上。设置入院准备中心,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全面开展多学科联合诊疗,临床药师为患者提供合理化用药指导;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实现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达10%以上,三级医院达2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10.加强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5级以上,二级以上医院达到4级以上;三级医院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达到四级甲等以上,二级医院达到四级乙等以上;三级医院智慧医院覆盖率达50%。推进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实现本市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互认。推动市全民健康平台与省平台对接,推进公共卫生数据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2023年,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调阅共享。建设市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用卡环境改造,做好电子健康卡与安康码互通互认。提升网络安全保护,开展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定级、测评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强公立医院发展效能。

11.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成立医院运营管理委员会,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融入医院管理,常态化推进公立医院经济管理年活动。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推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融合,强化成本管控与投入产出评价,看齐长三角地区同类医院,平均住院日、百元资产医疗收入、病例组合指数(CMI)、万元收入能耗等指标达到苏浙同类医院水平,物耗成本降至50%以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医保局〕

12.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经济管理中作用,参与拟订医院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运行规划,监督经济事项等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和关键岗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强化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制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落实绩效考核管理。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次达到B等级以上,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薪酬分配、院长年薪、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到2025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市中医医院排名稳定在全省第一方阵,其他公立医院在2021年基础上每年提升2个位次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激发公立医院发展活力。

14.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保障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的人员编制制度,将社会化用人员额纳入岗位基数,实施周转池编制使用评估,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岗位管理。合理配备护士,科学测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护理服务价格,2025年底,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培养一批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遴选中青年骨干外出深造,选拔培养3—5名德艺双馨的“江淮名医”。在省级部门指导下,自主开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不再把论文、科研项目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突出业绩评价、实际贡献、科研诚信等。落实“两个允许”,根据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院奖励性绩效薪酬水平和主要负责人年薪水平,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0%以上。合理确定临床执业医师、其他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注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支援基层及做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2022年,公立医院全面推开主要负责人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市级医院大力引进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博士,县级医院引进高水平硕士,鼓励柔性长期引进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中华医学会专科常务委员、省级医学会副主委以上人才,创新“星期六医师”制度,柔性短期引进专家来淮坐诊。强化政策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落实工资报酬、职称晋升、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保障措施。各级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县、区政府和市属医院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造就一批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1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程序,提高调整时效,开展价格专项调整和个别调整,缓解价格突出矛盾,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和新项目试行价格审核,促进新技术临床应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1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DRG)试点,2022年完成试运行试点,2023年启动实际付费,继续推行精神病和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试点,总结经验并推广。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与DRG付费方式有效衔接,加强监督考核,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实施符合中医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濉溪县政府)

18.优化医保管理改革。制定区域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付费标准,规范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全面执行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积极落实采购任务,推动集中采购扩面扩围,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配套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五)创新公立医院文化发展。

19.坚持患者需求导向。把“以患者为中心”理念贯穿医疗服务各环节,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更加满意的.卫生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0.建立关爱职工的长效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带薪休假等制度,鼓励提供托幼等服务,设立青年学习基金,支持年轻医务人员进修培训。提升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严惩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突出医院文化特色。培育单位特色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救死扶伤精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

22.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指导行业党的建设。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配备纪委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评价体系,积极推荐人选加入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24.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提升党支部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领航”计划,建立党支部参与科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建立“双培养”机制,注重发展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入党。(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三医联动”合力,高位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区)要明确一位政府负责同志分管医疗、医保、医药工作。各相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要定期研究推进。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

(二)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落实对专科医院倾斜投入。参照沪苏浙做法,逐步提高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财政补助占比逐步达到沪苏浙平均水平,公立医院长期负债率逐步降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

(三)建立监测评价体系。各级公立医院按季、按年开展自评,市、县(区)按年对所属公立医院评价,公立医院年度自评和县区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鼓励各医院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各县区政府〕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宜宾高质量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培育一批就医环境一流、医疗技术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服务能力一流、群众满意度高的知名医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市级“高峰”。到20xx年,市一医院和市二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管理、信息化水平全省领先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全省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达到并保持A等,力争病例组合指数(CMI)值达到1.5、微创手术占比达到25%,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0%,降低重大疾病市外转诊率,逐步实现群众就医“大病重病不出市”。

(二)做强县级“高原”。到20xx年,县(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全部创建为三级医院,全部达到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力争培育6家县级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B等以上,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实现群众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区)解决”,群众满意度排名全省前列。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阵地提升行动,改善就医体验。

1.优化完善基础设施。完成市级公立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医院院区。市一医院总院搬迁至西区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老年康复院区,南岸院区建成妇产儿童院区,业务用房达到30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500张。市二医院总院搬迁至临港院区,老城区院区建成慢病及护理院区,南岸院区建成肿瘤院区,江北院区建成康养结合示范区,业务用房达到32万平方米,规划编制床位2800张。市中医医院二期院区投入使用,业务用房达到7万平方米左右,规划编制床位800张。市四医院(市康复医院)完成南溪院区搬迁,业务用房达到9万平方米,规划床位1000张。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补齐老年、精神、传染病院区建设等短板,优化流程布局,改善就医环境。

2.完善大型设备配置。按照突出高精尖优、补齐短板弱项原则,围绕重点专科建设需求,升级市、县(区)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机制,提高使用效能。

3.实施智慧医疗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建设。统筹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县域医共体集成交换平台为核心的`“健康宜宾·智慧医疗”集成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建成电子病历、智慧医疗、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医院信息系统,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建成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院。

(二)实施专科建设行动,提高服务能力。

1.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以我市及周边地区群众发病率排名靠前、死亡率和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力争全市新建成2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专业类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8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2.提升医学科教创新能力。持续深化与四川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的合作,力争引进院士工作站,高标准建设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及附属医院和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三)实施人才引培行动,提升管理水平。

外引和内培结合,大力推动知名院长、名医名家、高学历人才聚集,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掌握现代先进医院管理知识、具备医院精细化管理能力;国家级“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省部级首席专家、领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天府名医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称号获选者达80人,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达10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达1000人。

(四)实施综合联动改革,激活发展动能。

1.加强党的领导。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和现代医院管理各环节。深化标杆党支部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公立医院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双带头人”培育和党务骨干、业务骨干“双骨干”培养。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巡察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推动三医联动。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稳健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商谈判机制。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力落实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和检查化验收入占比、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等主要指标更加优化,保持全省前列。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采取“小步快走”方式,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的工作路径,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重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医疗服务新开展项目审核,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3.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凝练支撑高质量医疗发展的医院文化,建设全链条信息管理、监测评估系统。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辅助型服务流程,促进医疗资源有效使用。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县(区)要坚持党政主导,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细化任务清单,完善配套政策。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市民政局要加强统筹指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医疗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落实专班推进。

(二)落实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市、县(区)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公立医院投入,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专科能力提升、高层级人才引培。其中涉及中医药类区域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培等项目补助资金从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差异化、个性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市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市直相关部门建立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公立医院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确保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篇6

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藏)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统筹推进医学、医疗、医保、医药、医院“五医联动”,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幸福海南·健康贵德”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突发疫情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健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明确政府一名分管负责同志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工作,统筹协调“五医”联动改革,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督查、指导、问责机制,确保有序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分类指导。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贵德建设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在医保支付、价格调整、人员薪酬、绩效考评等方面实行差别化的改革政策,建立稳定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提档升级。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需求等,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法举措、实施路径,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我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在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确定的改革方向基础上,创新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自主权,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青政办〔2021〕90号)、《海南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南政办〔2022〕21号)精神,力争通过5年时间,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高端人才引进和薄弱、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作为公立医院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十四五”发展目标,将绩效考核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坐标系”和“指挥棒”,使县人民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到60%,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达到60%,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更加科学合理,收支结构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狠抓内涵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围绕“千县工程”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以创建“三级乙等”医院为目标,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的行政化管理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转变,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在资源配置上从注重物质要素向更加注重人才要素转变,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

目标:扎实开展贵德县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以省、县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4个重点专科能力,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重点专科建设,2022—2024年,完成急诊科、血液透析室、普外科、感染性疾病科、儿科、中藏医特色诊疗中心建设。同时,重点提升小科室手术能力、医技科室检查和诊断能力、中藏医特色疗法、推广适宜的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依托省外对口援青、省内对口支援、省内专科联盟建设等方式,辐射带动全县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贵德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建设任务:提升重点专科能力。巩固提升“十三五”时期建设的重点专科能力,在夯实骨科、妇产科、肾内科、呼吸内科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加快开展高精尖诊疗技术、三四级手术等,实现“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目标。在院前急救、中藏医特色诊疗、血液透析、中西医结合肛肠治疗、新生儿急救、麻醉复苏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总结出有特色、效果好、可推广的适宜诊疗经验。建设急诊急救“五大中心”。

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整合医院及医共体资源,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2022年,完成胸痛中心建设,在试运行的同时,一次性顺利通过国家胸痛认证中心基层版认证;全面铺开卒中和创伤中心建设,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认证;2024年,完成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规范建设。通过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有效提高县域内急危重患者救治能力和抢救成功率。

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依托“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优势资源,高效推动重症监护、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和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鼓励重症医学科围绕神经、心脑血管、急救创伤、深静脉置管术、临时起搏器植入等深挖潜力,提高临床抢救成功率,为全院各临床科室危重症患者的诊疗兜底。支持肿瘤防治临床服务,熟练掌握并开展癌前病变、胃癌根治术、结肠癌根治术等肿瘤患者化疗新技术,普及肿瘤预防知识,努力降低死亡率。夯实“两病”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以“海南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为平台,加大慢病医防融合力度。

完善重症医学科、骨科、普外科等科室专科联盟建设双主任双专家工作机制,提升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微创介入手术能力,力争在2023年前逐步开展腔镜下胃肠癌根治术、妇科肿瘤手术等微创手术。强化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在2024年前启动开展麻醉疼痛诊疗临床服务。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五大中心”。进一步加强检验科、影像科、超声心电诊断中心、病理科和消毒供应室规范化建设。

围绕临床检验、分子生物学、CT和磁共振、腹部彩超、病理学技术等专业,选派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提升诊断和消毒保障能力。2024年,依托县域内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平台,集中资源,全力打造“基层卫生院检查、县医院诊断、患者在基层自主取报告”智慧信息化建设。同时,在夯实基础、能力提升的前提下,延伸服务半径,并辐射到周边区域,构建区域性的“五大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

(二)夯实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目标:持续完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体制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内资源协同利用,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强化政策支持,加快实现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完善分级诊疗,全面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统一内部转诊流程,建立转诊档案,形成“县乡一体、乡村一体,以县促乡、以乡带村”模式。县域内形成资源使用“一张网”、人员使用“一盘棋”、财务管理“一本账”,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强化县乡临床业务同质化管理,开展成效评估和动态监测,实现诊疗服务有机结合、上下贯通。

建设任务: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推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为核心,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落实“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互认”的诊疗模式。加快形成“责权利”一体、“人财物”统一的合作模式,实现医共体内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药品目录、耗材配送“六统一”,实现医疗质量和效率同质化,有力提升“紧密型”程度。

扎实推进医共体内医保总额付费,实现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打包付费改革,建立县域内医防融合机制,推进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防、治、管、教“四位一体”医防融合服务模式,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让群众享受到“看得快、看病好”的福利。建设县域内同质化管理“十大中心”。公卫管理中心。提高公卫12类项目服务能力,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及体系,提高县域内公卫项目服务质量,力争在2025年前开展公卫经费打包付费工作。

明确医共体职责分工,做实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绩效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共体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与医共体经费核算、评先评优等挂钩。

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制定落实医共体内统一的质控标准,强化指导、检查和协调,采取“定期督导+日常检查”模式,稳步提升分院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护理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制定统一的护理质量和安全质控标准,重点深化拓展优质护理服务内涵,通过指导、整改,推动县域护理工作高质量、同质化发展。

人事管理中心。负责各分院人才引进、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和考勤报备工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稳步推进医共体内人员自主流动,将工勤、管理岗位及无证专业技术人员从现有编制内逐步剥离(工勤、管理岗位实行退一减一),持续加强基层卫生院技术力量,为卫生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员保障。

财务和绩效核算管理中心。以“统一管理、独立核算、强化内控、规范运行”为原则,整合县乡资源,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实行绩效工资激励机制,实现医共体内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下。

药事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实现“统一药品目录、统一采购渠道、统一支付药款”,推行药品入销存、药品价格、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信息管理体系闭环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使用率等各项药事质控考核指标,提升医共体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质量控制,不定期对分院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推进落实分院医保管理、医保总额付费工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信息与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医共体内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借助县域内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争取在2025年前建设“高效互联、集成共享、安全可靠、融合开放”的医共体信息一体化平台。

医学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医学装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论证等工作,指导分院建立设备考核标准,协助采购并全程跟踪督导。后勤管理中心。依托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机制,制订切实可行、安全规范、符合行业要求的医共体后勤管理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召开医共体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制定改进方法和措施,及时解决各分院存在的问题,做到后勤管理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

1.落实财政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保障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口帮扶等经费,落实试点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2.强化资源配置管理。依据公立医院建设规划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资源分类配置标准,严禁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3.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科学调整机制。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科室设置、人才引进、在编制总量内(空编情况下)创新人员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科学、合理、有序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4.深化薪酬分配制度。严格执行省州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两个允许”要求,依照人社、财政部门现行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和内部绩效标准,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建立健全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

5.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制度。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完善规范化培训机制,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规范化培训,将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和聘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全面落实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的必备内容。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和管理人才,建立骨干人才“传帮带”工作机制,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打造“名医、名科、名院”,造就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和专业团队。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精神、康复医学等紧缺护理专业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

6.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申报审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将符合规定的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7.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工作,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开展符合中藏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支持中藏医药发展,将临床使用广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基层中藏馆内制剂按程序和条件逐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提高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水平

8.加强运营管理。按照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建设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财务、资产、后勤管理和业务科室运营指导。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定期召开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分析会,将人、财、物、技等核心资源和医、教、研、防等核心业务与运营管理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决策机制、业务规范、运营流程等内容,有效保障运营管理规范化及高效协同运作,提升运营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9.加强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各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开展内部各类经济资源的分配、使用、控制、考核等管理活动,强化预算制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来源、标准等进行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0.加强运营风险管控。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完善公立医院内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范财务、业务、法律和廉政风险,避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逐年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公立医院管理费用率降低到10%以内。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11.加强内部绩效评价。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指标和《青海省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和优化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将考核结果作为改善内部管理、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领导干部任免、绩效总量核定、医院等级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四)强化公立医院技术创新

12.推进医学技术创新。严格按照高原疾病、地方病、传染病等疾病临床诊疗方案、技术指标及标准要求实行。充分发挥江苏对口支援帮扶机制,建立省级与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推广关系,推进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建设。加强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项目的申报和技术推广,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加大中藏医药及适宜技术在基层的应用力度,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中藏医药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

1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落实临床总药师和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扩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影像共享范围,推进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合理用药、优质护理、检验检查服务的精细管理、精准医疗、精致服务。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设完善“120”急救网络,建立县域内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加强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信息互通、工作衔接。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实现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评价、“两病”闭环管理等信息系统融合,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技术和“智联网医院”,实现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全覆盖,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贵德县人民医院实现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5级、智慧服务水平达到3级、智慧管理水平达到3级。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

16.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务、护理、药品、院感、检验质量管理组织机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强化公立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做实病历首页管理、电子病历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等方面规范书写。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强化合理用药考核,落实死亡病例讨论制度,落实患者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将社会办医统一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监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7.健全疫情救治体系。坚持平急结合,补齐重大疫情救治体系短板,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重点扶持贵德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持续强化医护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和院感防控能力,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建立医防协同机制。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发挥医联体和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技术优势,全力实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和“两病”医疗保障及闭环管理工作,引导临床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专科医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落实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责任,加强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公共卫生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公立医院文化创新

19.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不断改善医疗服务,巩固完善预约诊疗制度,优化就诊流程,合理布局诊区设施,推进日间手术、远程医疗、多学科诊疗医学模式、优质护理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逐步改善硬件设施设备条件,满足区域居民诊疗需求。提升公立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强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体系建设,简化就医程序,打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完善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机终端结算、先住院后结算、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打造医院特色文化。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恪守服务宗旨,建立由院党委统领的院科两级医院文化管理体系,强化办院特色,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以院史馆为载体,凝练院训、院史、院徽、院歌精华,赓续“敬院爱院”文化薪火相传。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名医名家和先进模范事迹,构建具有医院自身特色的价值理念。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与自豪感。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1.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健全廉洁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以“患者至上、廉洁行医”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党员干部、医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观念、廉洁自律教育为切入点,以“1+N”教育宣传为主线,加强廉洁从医教育,培养和锤炼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

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习、工作、健康体检和带薪休假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大病保障、困难职工帮扶以及病患职工慰问等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

23.营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安检设施,提高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感。加强医务人员执业暴露防护设施和设备配置,做好执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始终保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4.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完善公立医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将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纪检机构,配强书记和工作人员,专司纪检监督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5.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配齐配强党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机制,建立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质量,持续开展示范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完善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创建学习型医院,提高党员干部、党员职工素质,达到学以致用。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26.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公立医院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四、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投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对政策执行不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重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试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单位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各单位要强化示范培育,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下放相应政策权限。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挖掘、总结、提炼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早落地、见实效,逐步扩展到全县范围。

(三)强化督导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照《青海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科学评价工作成效。县医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及执行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