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课教案
老地方整理的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课教案(精选4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课教案 篇1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对火灾事件的了解,知道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明确防火自救的重要性。
2、掌握一些消防安全常识及灭火、防火自救的方法,学会本领,化险为夷,提高学生的自救意识,培养应变能力。
3、培养学生利用各种方法查阅、收集、处理信息资料,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意识及认真负责的科学态度与科学道德。
二、课前准备
1、教师准备火灾现场图片。
2、学生搜集、查阅有关防火自救知识的资料。
三、教学时间:
一课时
四、教学过程:
(一)图片展示,引入新课。
1、教师展示各种火灾现场图片,提问:看了这些图片,你想说什么?你在哪里还看到过这样惨不人睹的场面?有什么感受?(指名回答)
2、小结:是呀!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生命如此美丽,但又是如此脆弱。我们要珍惜宝贵的生命,提高防火意识,掌握一些自救逃生的方法,时时刻刻注意安全,愿同学们乘上安全之舟,扬起生命之帆,在知识的海洋里乘风破浪。
(二)引导研读,归纳整理。
1、教师引导学生以小组为单位组内交流自己收集到的防火自救知识资料。也可以联系实际谈谈自己所了解的防火自救的知识,有什么困惑也可提出来。
2、全班交流。
(三)竞赛活动,游戏激趣。
1、抢答题。(老师提供部分问题,学生可适当补充。)
(1)生活中的哪些因素会引起火灾?
(2)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拨打什么电话号码?
(3)扑救时是先救人还是救物?先断电还是先救火?
(4)电话报警时要注意报清、报全哪些信息?
(5)列举几种逃生方法。如:关门求生、从窗户逃生、安全出口逃生等。
2、判断题。(学生也可补充题目。)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
(2)有一天,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到某山林去野炊。
(3)报警时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可以不说明。
(4)发生火灾时,不要盲目开窗开门,用湿毛巾、衣服等衣物包住头脑,尤其是口鼻部。
(5)家用电器起火,应马上关掉电源开关,千万不要往电器上泼水。
3、游戏:编一编防火的拍手歌。如:
你拍一我拍一,拍完南北拍东西。你拍二我拍二,咱俩宣传做伙伴。你拍三我拍三,禁火场所别吸烟。你拍四我拍四,用火不当会出事。你拍五我拍五,烟囱坏了快修补。你拍六我拍六,风大失火不好救。你拍七我拍七,不要玩火做游戏。你拍八我拍八,电线不能随便拉。你拍九我拍九,火警电话一一九。你拍十我拍十,人人防火要落实。
(四)课堂小结:
同学们,今天这节安全教育课别开生面,很有教育意义。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你有哪些收获呢?(学生自由发言)
(五)课外延伸:
请同学们画一画关于火的图片。完成后,将在班内、校园内展示
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课教案 篇2
一、班会课设想:
由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而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经常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校规校纪。在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也很淡薄。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伤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召开本次主题班会,教育青少年要知法懂法,更要学会用法,争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二、教学目的
1、通过看视频、演小品等形式引起同学们对一些法律常识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视。
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及并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学校日常行为规范的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重点内容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遵守交通法规。
2、组织各种违法行为的教育案例,增强遵守校规校纪的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教学方法
讨论法案例法情景剧表演
五、课前准备
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知识、交通事故的新闻。组织学生排演小品、学唱歌曲、挖掘班级才艺展示的学生。
2、选好及训练班会主持。
3、制作ppt课件。
六、教学过程
1、通过小品展示学习法律至少得重要性。
2、看交通安全的视频进行法律、安全常识问题抢答,班级学生展示小快板《做个守法的好少年》。
3、联系实际,探讨身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寻找解决的对策。
4、班级宣誓,争做知法懂法合格中学生。
5、班主任寄语。
6、合唱班歌。
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课教案 篇3
活动目标:
1、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2、认识邪教的本质特征和危害性。
3、学习用科学的眼光分析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形式: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活动过程: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
3、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4、班主任老师总结。
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5、首先我们通过一段录像来了解什么是邪教。(看录像)
(1)、什么是邪教?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封建迷信邪教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邪教普遍具有哪些特征?
①所谓教主虽来自弱势群体,却有强烈的出人头地的思想,有强烈的统治欲和政治野心。
②宣传世界末日来临也是邪教惯用的手法。
③所谓教徒大多来自于弱势人群,教内对教徒进行强制性的灌输和精神控制,大搞神秘主义,追求神秘的心灵体验。
④邪教教主采用各种欺骗的手段骗取教徒的信任,要求教徒放弃物质享受,俭朴禁欲,交出私有财产。
(3)、邪教是怎样骗人的?
①利用天堂地狱、鬼神;
②制造教主是神来进行欺骗;
③编造前世债孽来进行欺骗;
④以强身健体,治病救命进行欺骗;
⑤利用信仰需要,以传播福音骗人;
⑥制造新迷信。
(4)、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邪教的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
(5)、邪教有什么危害?
①剥夺信众人权;
②泯灭亲情人性;
③骗取群众血汗钱;
④破坏生产、生活秩序;
⑤煽动闹事,扰乱社会治安;
⑥危害国家政
7、邪教的危害
邪教骗人时,假装关心你,让你觉得很亲近,不知不觉上了当
案例:魏某因病做了手术,生活更加困难。一天,魏家来了两个神秘的人,对魏“安慰”一番,魏某很感激。这两人逐渐成了魏某的“知心朋友”。魏某受骗入了邪教,交了300元钱和600公斤小麦。魏某积极参加邪教活动,又欺骗他人,还跑到外地散发邪教传单。邪教被取缔后,魏某被绳之以法。他十分后悔。
三、小结
“邪教”是精神的鸦片,万恶的化身。它对人们进行精神控制,无休止地折磨着无知的人们。邪教残害生命、摧残青少年,就是对国家,对社会的犯罪,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漠然视之,都会坚决予以打击!邪教,也像一把犀利的剑,外表招摇而充满诱惑,一旦刺中人们的心,便无一生还。这把剑中带着诱骗的成份。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点科学知识,不懂科学发展观,只知道企求上天和神佛的恩赐,贪图微薄的利益,那他就会很容易地被这把剑刺中心脏,在污浊中毁灭。还有的人头脑简单,轻信别人的话,那他也很容易被骗得神魂颠倒,晕头转向,迷失了方向后会一直朝着错误的方向往前走,不知悔改,他要把原本纯净的心灵染黑,也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同学们,铲除邪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科学就是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科学知识有助于人们消除无知和愚昧,从根本上来制止迷信的形成。作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人们,我们应该恪守下列四条法则:一是从我做起,不信邪教,抵制邪教;二是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不信邪教,拒绝邪教;三是发挥我们的知识优势、智力优势,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四是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歪理邪说,让邪教无地容身!
(请同学谈谈自己上这节班会课的体会和认识。)
今天的班会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课教案 篇4
教学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活动形式:
由具体案例铺开,让学生参与讨论,发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学习体会。
活动手段:
小组讨论,个别发言,教师总结。
活动过程:
一、案例引出:
事情发生在某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二、学生讨论:
问题1:甲失手打伤乙,算不算违法?
1、学生讨论发言。
2、老师小结: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问题2:甲违反了什么法?
1、学生讨论交流
2、老师:同学们说得很对。其实在法律上,违法行为还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两种类型,他们的区分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严重违法行为对人或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般违法行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他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也就是俗称的犯罪。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问题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怎么的法律惩罚?
1、学生根据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和情感的投入,各抒已见。
2、老师:同学们,你们可知道,确定一个人有没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应该受到怎样的制裁,不是凭感情用事,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作为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问题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够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回答。
三、案例分析:
案例:出示资料:6月17日下午3:00,连江县东岱镇某小学六年级(1)班,孩子们正聚精会神地听语文老师讲解和布置各种复习统考的题目。当语文老师讲到汉字的“笔画笔顺”时,有的同学交头接耳地发出哄笑。原来,这个班的学生小东的姑丈的名字与“笔顺”谐音,一些知道情况的同学便把这个当成玩笑。下课后,不明情况而又十分好奇的同学小明便向同学们打听为什么说到“笔顺”大家就会笑,小东顿时不高兴了,觉得丢了面子,便与小明争吵起来。刚吵几句,上课铃又响了,争吵暂时中止,课堂里又恢复了平静。然而,也许是小东、小明都年少好胜,下午5点半放学后,大多数同学都已回家,但小东、小明这两个12岁的孩子留在教室里,继续下午的话题争吵起来,你说一句我顶一句,两人越吵越凶。争吵中,小东伸手打了小明一个耳光,小明不甘示弱,扑了过去,两人开始抱成一团扭打起来。不知什么时候,小明将小东顶在墙壁上,前臂卡住了小东的脖子,五秒钟,十秒钟……悲剧就在这时候发生了。看到小东、小明打起来了,在一旁打扫教室卫生的林某等4名同学连忙上前劝架,4名同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分多钟才将两人掰开。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因小东的脖子被卡得太久,被拉开时就瘫倒在地,脸色发青,小便失禁……经了解,小东与小明同窗时间长达六年,平时还挺好的。然而,因为一个小小的玩笑,两个还不完全懂事的孩子一死一惊,悲剧给两个又是同样贫穷的家庭带来了致命的打击。
(学生听了这个更为沉重的故事,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老师:让我们多学法,多知法,多守法,让法律指导我们的言行,让伤害远离我们,让我们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请同学们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钟写一篇感想,再找一些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为我们下次的法制十分钟作准备。
四、教师小结:
同学们说得非常的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但我们在玩笑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伤害了别人,也不能因为一时大意让别人伤害到自己,这样的后果是既触犯了法律,又造成了双方一辈子的痛苦。那将是多么惨痛的事啊!希望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注意与同学和睦相处,玩笑时注意分寸,课间注意文明休息,别让那冲动的一瞬间成为悲剧的开始。另外,我们要多学法,时刻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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